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10-09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办公大楼采暖及给排水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JM-2015-12-7848 招标人: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 目录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1.

总则

11 1.1 项目概况

11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1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1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 1.5 费用承担

12 1.6 保密

12 1.7 语言文字

12 1.8 计量单位

12 1.9 踏勘现场

12 1.10 投标预备会

13 1.11 分包

13 1.12 偏离

13 2.招标文件

13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3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4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4 3.投标文件

14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4 3.2 投标报价

15 3.3 投标有效期

15 3.4 投标保证金

15 3.5 资格审查资料

16 3.6 备选投标方案

16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16 4.投标

17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 5.开标

18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8 5.2 开标程序

18 6.评标

18 6.1 评标委员会

18 6.2 评标原则

19 6.3 评标

19 7.合同授予

19 7.1 定标方式

19 7.2 中标通知

19 7.3 履约、支付担保

19 7.4 签订合同

20 8.重新招标

20 9.纪律和监督

20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0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0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0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0 9.5 投诉

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23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24 附表四:中标结果通知书

25 附表五:确认通知

26

第三章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7 评标办法前附表

(一)

27 评标办法前附表

27 1. 评标方法

30 2. 评审标准

30 2.1 初步评审标准

30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30 3. 评标程序

31 3.1 初步评审

31 3.2 详细评审

31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1 3.4 评标结果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3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3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72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80 合同协议书

80 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

81 附件三:工程款支付担保格式

82 年月日82 附件四:预付款担保格式

83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84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84 2.工程量清单(另册)

85 3.招标控制价

86 (后附)

86

第六章 图纸(另册)

8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8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89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92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4

三、授权委托书

95

四、投标保证金

96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120 附表二:拟配备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121 附表三:劳动力计划表

122 附表四: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123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124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125

七、项目管理机构

126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126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127

八、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28

九、资格审查资料

129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29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130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31

(四)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132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133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JM-2015-12-7848

(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办公大楼采暖及给排水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公安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建设资金财政投资,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办公大楼采暖及给排水改造工程 2.2工程概况:土建零星维修,原有水暖管道拆除并重新安装 2.3建设地点: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院内 2.4计划投资:125.9505万元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工程内容 2.6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4月15日开工,计划2015年6月15日竣工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需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到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601室)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上述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3时00分,地点为(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6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703 联系人:易生剑 联系

电话:131476639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601室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

电话:0431-8187353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技术标暗标)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2703 联系人:易生剑 联系

电话:1314766398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隆宇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601室联系人:聂女士 联系

电话:0431-81873530 1.1.4 项目名称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办公大楼采暖及给排水改造工程 1.1.5 建设地点 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区分局院内 l.2.1 资金来源 财政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土建零星维修,原有水暖管道拆除并重新安装 1.3.2 计划工期 计划2016年4月15日开工,计划2015年6月15日竣工 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工程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下资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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