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8-10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3)083 项目名称: 扬州东方运河名城A2地块一期1~8#楼及地下车库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3年03 月14 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扬州东方运河名城A2地块一期1~8#楼及地下车库项目 施工图设计 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三年三月十四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12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扬州东方运河名城A2地块一期1~8#楼及地下车库 建设单位 扬州亚太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扬州市建都路西侧,规划路南侧 建筑面积 144949.44 M2 建筑总高度 10.5~99.45 M 建筑层数 地下2层地上33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3-3-5 勘察单位 江苏省地质工程勘察院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上海华都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1#2#、3#、4#5#、6#、7#、8#设计因体型系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墙体、外门窗等应符合规范要求,否侧不能通过权衡判断,进行性能性指标的设计.不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设计专篇)》编制深度规定的2.3条要求.

(三)其它:

1、1#2#、3#、4#5#、6#、7#、8#设计节能专篇中交代的城市应为 扬州市 ;

使用内保温措施,应计算内部结露是否满足要求;

设计南向不应使用LOW-e中空玻璃,应符合冬季建筑节能要求.

2、1#2#、3#、4#5#、6#、7#、8#东西南向遮阳设计,应有大样图(设计所选的构造不明确);

应有节能设计的构造大样图;

设计的墙身大样图,不能体现保温层的构造.

3、1#2#、3#、4#5#、6#、7#、8#计算书中缺分户墙、分隔采暖空调居住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隔墙的计算.

4、1#2#、3#、8#南向窗墙比计算书与节能专篇不一致.

5、1#2#、3#、4#5#、6#、7#、8#屋面使用I型发泡水泥保温板,导热系数应为0.08.

6、6#商业部分屋面计算书中80厚发泡水泥保温板,节能专篇中70厚,应一致.

7、设计变更取消阳台窗,应明确阳台门的热工要求.

8、节能计算书设计人与校对人,不应为同一人.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暖通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无违反 强标 之处.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0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8 审查人 何伯海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5 审查人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8 2013.3.14 审查人 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14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1#2#、3#、4#5#、6#、7#、8#设计使用推拉铝合金外窗,应设置防脱落装置,应符合DGJ32/J07-2009第4.10.5条规定.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1#2#、3#、4#5#、6#、7#、8#设计屋面使用40厚细石混凝土保护层,不符合DGJ32/J16-2005第10.2.1条规定.

2、1#2#、3#、4#5#、6#、7#、8#外墙不应使用粘土多孔砖(设计说明交代不正确),使用蒸压混凝土砌块等,应考虑砌体防裂设置窗台梁等措施,应符合DGJ32/J16-2005第6.1.1相关要求(不同基体防裂,设置钢丝网等,应交代设置宽度,应符合DGJ32/J16-2005第9.1.1条规定).

3、1#2#、3#、4#5#、6#、7#、8#卫生间等有水的房间,应设置200高以上的素混凝土翻边,应符合DGJ32/J16-2005第8.3.1条规定.

4、1#2#、3#、4#5#、6#、7#、8#应考虑设置担架电梯,应符合GB50096-2011第6.4.2条规定.

5、1#2#、3#、4#5#、6#、7#、8#设计凸窗防护栏杆高度400,不符合GB50352-2005第6.10.3条规定.

6、1#2#、3#、4#5#、6#、7#、8#建筑出入口雨棚为钢结构夹胶玻璃雨棚,应符合GB50045-95第6.1.17条规定.

7、1#2#、3#、4#5#、6#、7#、8#地下车库应考虑无障碍停车位,应符合GB50763-2012第7.3.3条规定.

8、6#商业无外窗的卫生间,应考虑机械通风措施,应符合GB50352-2005第6.5.1条规定.

9、6#楼商业与社区用房间,应为不同的防火分区(位于AK轴,建筑转角处),设计洞口间的距离小于4.0米.不符合GB50045-95第5.2.1条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设计应考虑成品房建设的要求;

应考虑隔声设计的要求;

应考虑安全防范措施;

应考虑无障碍住房建设的要求.

2、《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应按照新版本执行.

3、1#2#、3#、4#5#、6#、7#、8#设计应明确阳台排水;

空调机位排水和阳台设置污水 设计人 高勤妹、赵敏、黄建华 专业负责人 黄建华 审核人 赵刚 注册师 赵刚 执业印章号 3100213-002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8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58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3.14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收集系统的要求.

4、总平面图中标注的消防等高场地,与建筑物间应有5.0米的距离,应符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问题研讨纪要》第六条规定.

5、总图应标注汽车库出入口与区内道路的距离,应符合GB50352-2005第5.2.4条规定.

6、地下室保护层使用岩棉板,不合适,应考虑材料的吸水率;

地下车库汽车坡道侧墙,应设置导向标志.

7、1#2#、3#、4#5#、6#、7#、8#设计单元门应为电子对讲安全防卫门;

户门应同时满足安全防卫门;

应符合节能要求;

信报箱应为位于门禁外或外投内收. 设计人 高勤妹、赵敏、黄建华 专业负责人 黄建华 审核人 黄建华 注册师 黄建华 执业印章号 3100213-002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8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58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认定证书号 2013.3.14 (结构)专业审查意见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各栋)计算未考虑横向风振影响,不符合GB50009-2012中8.5.1条.

2、(各栋)房屋高宽比超出限值较多,不符合JGJ3-2010中3.3.2条.

3、(

1、

2、

7、8#)约束边缘构件Lc范围的非阴影区,箍筋肢距大于300,不符合JGJ3-2010中7.2.15-3条.约束边缘构件应尽量使用箍筋.

4、(

7、8#)型钢连梁箍筋直径不符合JGJ3-2010中表11.4.3.

5、(

1、

2、

3、

4、

5、

7、8#)剪力墙平面外搁置框架梁,钢筋锚固不符合JGJ3-2010中7.1.6-5条.

6、(各栋)挑梁长度大于2m时,设计未计入竖向地震作用,不符合JGJ3-2010中4.3.2-3条.

7、(6#)商铺部分独基高度不符合GB50007-2011中8.2.2-3条.

8、(各栋)总说明存在以下问题: 1)、地下室相关范围的抗震等级不符合JGJ3-2010中3.9.5条. 2)、各栋顶层砌体砂浆强度应为M7.5级,顶层粉刷应满布钢丝网. 3)、每层砌体应在半层高处设置腰梁.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3#X向剪重比不足,6#未见剪力墙轴压比.

2、各栋根据11G101-1第17页倒数第5行:连梁腰筋应以 N 打头,而不是 G .

3、各栋请注意《2012年审图技术问答》多高层混凝土结构中第5条.例如根据该条,1#GBZ5应首先满足6C14.

4、1#-0.80层7-13轴现浇板板厚500有误.

5、剪力墙轴压比>

0.3时,复核约束边缘构件的体积配箍率(阴影区λv, 非阴影区λv/2).

6、部分户型楼面现浇板为异形,是否必要?请进行有限元补充计算.

7、(

3、

4、5#)10轴门厅处异形柱不满足肢端配筋率>

0.2%的要求,节点核芯区抗剪够吗?屋顶以上剪力墙墙肢截面高厚比≤4时,应按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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