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8-09
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关于办理 供应商资格认证登记的说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阜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就办理供应商资格认证登记的基本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请供应商资格认证登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组织和个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申请登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办理供应商资格认证登记,需填报《阜新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和加盖公章的以下资料(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3、开户银行和资信证明(附贷款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以及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

5、特许经营许可证书、业务资质证书、品牌授权代理证书;

6、企业前两年度年终资产负债表、损益表,验资报告或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意见;

7、公司简介及公司经营的产品详细目录.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供应商资格认证登记的,应出具有关各方签署的联合协议等证明文件. 供应商申请资格认证登记均出于自愿,并对所提供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的责任.

三、办理供应商资格认证的联系方法:

1、地点:阜新市中华路51-2号(市财政局211房间)

2、联系人:蔡玉萍

3、联系

电话: 0418-2825191

4、传真:0418-2823638

5、邮编:123000

6、E-mail:fxczjcgb@163.com

7、

网址:fuxin.ccgp.gov.cn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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