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丶蓶一 2019-08-09
南京审计学院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浦口校区车辆识别系统 采购编号:NSC2015-050 采购人:南京审计学院 日期:二一五年九月 目录

第一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3 前附表

3

一、 总则

4 1.

适用范围

4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4 3.竞争性谈判费用

4 4.法律适用

4 5.谈判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

二、谈判采购文件

5 6.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5 7.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5 8.谈判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5 三 谈判响应文件

6 9.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6 10.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6 11.谈判报价

7 12 .谈判报价的货币

7 13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7 14.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8 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8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8 1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8 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9 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9 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9 五 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10 20.竞争性谈判报价

10 21.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0 22. 具体谈判工作流程

11 23.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12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12 25.谈判过程保密

12 26.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处理

13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签约

13 27.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13 28. 质疑处理

13 29.签订合同

13

第二章 采购清单

15

一、总体要求

15

二、系统功能要求

15

三、系统安装位置图

16

四、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

17

五、交付期

18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9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2

一、谈判函、谈判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22 1.竞争性谈判函

22 2.报价一览表

23 3.谈判报价明细表

23 4.技术要求响应表

24 5.服务质量及服务承诺书

24

二、资格证明文件

25 1.资质证书

25 2.法人授权委托书

25 3.业绩资料

26 4.其他

26

第一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我校拟对浦口校区车辆识别系统项目采购,欢迎贵单位参加,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前附表 序号 项目 具体内容

1 项目名称 浦口校区车辆识别系统

2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3 采购编号 NSC2015-050

4 采购人 南京审计学院 项目负责人:赵老师 宋老师

电话:025-58318709

58318724 5 谈判供应商 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6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壹仟 元整($ 1000.00 元)

7 递交方式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有效?转账支票或银行本票等(收款人:南京审计学院;

开户行:南京市工行汉府支行;

账号:4301 0158?1910?0302?596;

注:1.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2.南京市以外的投标人尽量采用银行本票形式,否则退款办理周期可能较长)

8 谈判响应文件 递交 截止时间:

2015 年9月15 日09 :

00 地点: 南京审计学院浦口校区致明楼四楼会议室

9 谈判响应文件 数量 正本份数: 壹份副本份数: 肆份10 谈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九十天 总则 1.适用范围 本谈判采购文件仅适用于南京审计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组织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2.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1 凡有能力按照本谈判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交付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供应商均可成为合格的谈判供应商. 2.2 谈判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2.2.1 国内注册并符合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

2.2.2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2.2.3所投产品软件部分具有《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2.4能提供近两年来与本项目类似的成功案例. 2.3谈判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视为不合格谈判供应商,其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3.竞争性谈判费用 竞争性谈判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法律适用 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及由本次竞争性谈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制约和保护. 5.谈判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谈判供应商一旦参加竞争性谈判,即被认为接受了本谈判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 5.2 本谈判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二、谈判采购文件 6.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 6.l 谈判采购文件由四部分组成,包括:

第一章 谈判供应商须知

第二章 采购清单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请仔细检查谈判采购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 6.2 谈判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本谈判采购文件不再对此进行描述. 6.3 谈判供应商必须详阅谈判采购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谈判供应商若未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将有可能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拒绝接受. 7.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 若谈判供应商对谈判采购文件有疑点,可用书面形式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天前通知采购人. 8.谈判采购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8.l 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于需对谈判供应商的提问进行澄清或其他任何原因,采购人均可对谈判采购文件用书面澄清的方式进行修正. 8.2 对谈判采购文件的更正,采购人将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谈判供应商.澄清文件将作为谈判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谈判供应商有约束力. 8.3 当谈判采购文件与澄清文件相矛盾时,以采购人最后发出的澄清文件为准. 8.4 谈判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文件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正式书面回函采购人,逾期不回的,视同谈判供应商已收到澄清文件. 8.5 为使谈判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谈判采购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正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并按8.2条规定的方式将具体变更情况通知谈判供应商. 三 谈判响应文件 9.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 9.l 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书面往来都应用简体中文书写. 9.2 谈判供应商已印刷好的资料如产品样本、说明书等可以用其他语言,但其中要点应附有中文译文.在解释谈判响应文件时,以译文为准. 9.3 除在谈判采购文件

第四章中另有规定外,度量衡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制. 9.4 本谈判响应文件所表达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0.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10.l 谈判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目录及有关格式按谈判采购文件

第四章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要求): 10.1.l谈判函、谈判报价及项目相关文件 10.1.2 谈判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0.2谈判供应商未按谈判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谈判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1.谈判报价 11.1 本次采购采用总承包方式,因此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全部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价格及相关税费,运输到指定地点的装运费用、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其他有关的所有费用. 11.2 采购人不接受备选的谈判方案或有选择的报价.

12 .谈判报价的货币 本次谈判采购的报价均须以人民币表示.谈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3.1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是参加本项目谈判的必要条件,金额按谈判采购文件前附表的要求执行. 13.2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纳. 13.3 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采购人不接受现金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13.4 若谈判供应商不按第 13.

1、13.2和13.3条的规定缴纳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3.5 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3.5.l 成交候选人的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在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3.5.2非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根据采购人的相关财务规定向采购人申请无息退还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13.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谈判供应商在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内放弃或撤回谈判响应文件;

(2)成交候选人供应商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3)谈判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谈判供应商的;

(5)与其他谈判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6)向采购人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4.竞争性谈判有效期 14.l 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从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的九十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之前,征得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竞争性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接受这一要求而放弃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尽快无息退还.同意这一要求的谈判供应商,无需也不允许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但须相应延长竞争性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受竞争性谈判有效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有效期. 15.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形式 15.l 谈判供应商按谈判采购文件

第四章要求制作谈判响应文件,每份谈判响应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 正本 和 副本 之间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中,除谈判采购文件

第四章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须经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谈判供应商公章.本谈判采购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15.3 谈判响应文件如有错误必须修改时,修改处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 四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6.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6.l 谈判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谈判专用袋(箱)中(正本一包,副本一包),并在谈判专用袋(箱)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封口处应加盖骑缝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16.2 谈判专用袋(箱)上须注明: (l)采购编号及项目名称;

(2)分包号(如有);

(3)谈判供应商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和传真. 16.3 谈判响应文件未按第 16.l和16.2条规定书写标记和密封者,采购人不对谈判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 17.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7.l 谈判供应商须在谈判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送达谈判采购文件中指定的地点. 17.2 若采购人按8.5条规定推迟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采购人和谈判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间为准. 18.迟交的谈判响应文件 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19.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l 谈判供应商在提交谈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必须使采购人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的书面内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书面文件须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9.2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第 15条规定签署,正、副本分别密封,并按第 16.2条规定标记,还须注明 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和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字样.修改文件须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19.3 谈判供应商不得在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竞争性谈判有效期满前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否则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该谈判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 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20.竞争性谈判报价 20.l 采购人按谈判采购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竞争性谈判及报价. 20.2 谈判供应商应委派授权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及报价,参加谈判的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办理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和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等事宜.未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的,采购人对谈判响应文件的处理不承担责任.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活动,则无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但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有关手续. 20.3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办理完毕交纳保证金、签名报到、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以及谈判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的事项(如样品递交等). 20.4 竞争性谈判及报价时,采购人将组织谈判供应商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公布每份谈判响应文件中 报价一览表 的内容,以及采购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记录. 20.5 若谈判响应文件未密封,或未提交竞争性谈判保证金(包括保证金不符合第13条规定),采购人将拒绝接受该谈判响应文件. 20.6 按照第19条规定,同意撤回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予拆封. 21.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l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资格证明 (2)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21.2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况等) (2)谈判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等) (3)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是否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只要有一条不满足,则谈判响应文件无效. 21.3 所谓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高于或低于谈判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所谓重大负偏离是指谈判响应文件对谈判采购文件的响应在范围、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方面明显不能满足要求.重大负偏离的认定须经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判断谈判响应文件的响应与否只根据谈判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1.4 谈判小组在初审中,对算术错误的修正原则如下: 21.4.l 谈判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4.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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