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2019-08-09
淮安区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白马湖水厂里运河三堡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项目编号:HAQZC2019GK005 采购单位:淮安市淮安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7

第三章 评标标准…23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25

第五章 项目采购需求…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淮安市淮安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就白马湖水厂里运河三堡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项目进行网上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市淮安区环境保护局白马湖水厂里运河三堡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 项目编号:HAQZC2019GK00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白马湖水厂里运河三堡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系统采购(2套监测设备、站房及3年运营维护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元整.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2.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3.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提供);

4.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具体见示范格式三,必须提供): ⑴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⑵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⑷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还须具备的特定条件:

(二)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仪表仪器类设备或在线监测设备及配件的销售、技术服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入投标文件,原件评审现场必查)

(三)不接受有下述情况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为联合体供应商的;

2.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代表查询,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签字留存并归档).

四、招标文件获取信息 招标文件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区招投标网站直接下载.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3月19日上午0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63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徐芳芳

电话:0517-85189606

六、开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3月19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63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评标地点: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63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宗云青 (2)联系

电话:13365165433 (3)联系地址:淮安市淮安区环境保护局 (4)邮编:223200

2、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孟华 (2)联系

电话:0517-85189606

3、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淮安区财政局采购管理科 (2)联系

电话:0517-85939095

八、其他事项

(一)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总额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

换取保证金收据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淮安区华西路63号)三楼财务室;

联系

电话:0517-85189608. 保证金应由投标人的账户打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当尽量提前递交投标保证金,确保在换据时财务室能查询到到账信息.若因查询不到到账信息导致无法换据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保证金的换据和退还需本单位人员办理.

(二)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投标人可携带电汇(必须提供电汇凭证复印件)、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进账单上必须是付款行盖转讫章),以上所有方式以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到账凭证为据. 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好以下事宜,以确认投标保证金合规提交:

1、投标人须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单据;

2、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本身.以上有一项不符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三)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 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 账号:1110070319200014281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淮安楚州支行 开户行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华西路28号(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四)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采购. 2.合格的投标人 2.1 满足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 2.2 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条款的规定. 3.适用法律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和规定等. 4.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分中心(以下简称淮安分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采购项目不收取标书工本费和中标管理费. 4.3采购人委托淮安分中心对本项目的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需要暂缓退还相关供应商保证金的,须出具书面文件,否则淮安分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5.1投标邀请 5.2投标人须知 5.3评标标准 5.4合同格式及条款 5.5项目采购需求 5.6投标文件格式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十日前通过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和淮安分中心,采购人和淮安分中心对投标截止时间前十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由于投标人所留联系方式有问题而导致采购人和淮安分中心无法通知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逾期递交对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和淮安分中心将不予收理). 7.招标文件的更正或补充 7.1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用更正公告的方式进行修正. 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区招投标网进行公告.更正公告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都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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