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8-12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6〕191号 关于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 20万吨/年C4烯烃异构化技改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C4烯烃异构化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审会研究(2016年第18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滨孤路2号,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厂内东北侧.项目为技改项目,在原有15*104t/a芳构化项目基础上技改为20万吨/年C4烯烃异构化装置,技改完成后,原有两套(一套10万吨/年、一套5万吨/年)芳构化装置技改为一套串联的异构化单元,MTBE单元对原有MTBE精制部分扩容,扩容后,由原有的2万吨/年扩容至10万吨/年,原料预处理单元、提浓单元全部新建.项目实际投资12196万,其中环保投资650万元,占实际投资的5.33%.2016年2月,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东环审〔2016〕53号).2016年4月21日-22日,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测.废碱液和废碱渣不再产生,公司委托胜利油田森诺胜利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变更情况说明,并提供了原料C4检测报告及成品检测报告.2016年9月1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二、1600kW加热炉、2875kW加热炉、950kW烧焦加热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分别经20m高排气筒排放,200万kcal导热油炉和600万kcal导热油炉以天然气和自产干气为燃料,烟气分别经16m、24.5m高排气筒排放;

烧焦再生烟气经海绵铁脱硫和布袋式除尘器除尘处理后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甲醇制氢装置中吸附塔吸附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尾气进入燃料气管网,经导热油炉燃烧后排放;

选用了密封性良好的设备、管线、阀门和计量设备,以新带老,推行了LDAR,与青岛安洁环境有限公司签订了合同并已开展相关工作;

装密闭采样器;

装卸区配套油气回收设施;

原料水洗塔塔底废水、碳四中间罐切水、汽化塔废水、异构化缓冲罐切水、地面冲洗水、生活废水、初期雨水均排入厂区污水处理厂,经气浮+好氧+MBR膜处理后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及煤场降尘用水,不外排;

软化水系统排污水、循环水排污水为清净下水,经雨水管网外排;

异构化废催化剂、醚化反应废催化剂和废导热油委托山东腾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

甲醇催化裂化废催化剂、废吸附剂、选择加氢废催化剂和废脱硫剂为一般固体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理;

采取了隔声降噪措施;

建立了三级防控体系,制定了应急预案,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并定期演练,依托现有5850m3事故池并新建一个5000m3事故池;

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200m、罐区100m、装卸区100m围成的包络线,无新增敏感建筑物.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特征污染物委托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山东恒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山东仕通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C4烯烃异构化技改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

(一)加热炉外排烟气烟尘、SO

2、NOx浓度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表2标准;

催化剂再生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表2要求.

(二)厂界无组织排放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标准;

甲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三)昼、夜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四、项目经过整改,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五、项目投运后,你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各项环保设备运行管理,落实VOCS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提前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认真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降低环境风险.

六、由河口环保分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日常监督检查.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2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河口环保分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6年11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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