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29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报批版) 项目名称: 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八年七月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写明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吕建东 联系人 陈春旺 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樊家窑村 联系电话

18363555557 传真 - 邮政编码

011506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樊家窑村 立项审批 部门 和林格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2018-150123-03-008005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代码 D4430 热力生产与供应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332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48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6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55.0%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 日期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由来 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樊家窑村,前身为和林格尔伯凯欧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2008年建成投产.2017年企业股权变更,由吕建东担任法人代表,现阶段可年产3000t糠醛. 糠醛,又名呋喃甲醛(分子式为C5H4O2),是利用农作物麦草、玉米芯、锯沫为原料,加入一定比例的催化剂,经过混合、蒸发、冷却、再蒸发、再冷却等多次往复进行,提取出的一种多用途的化工原料,可用于食品、香料、医药及塑料产品等. 该厂原有2台6t/h+1台10t/h蒸汽锅炉,燃料为生产产生的糠醛渣,配备水膜除尘设备,现有3台锅炉,燃料在炉膛燃烧不完全,致使热量损失大,烟尘产生量也较多,甚至偶尔出现黑烟等不达标排放现象.针对上述锅炉环保问题,建设单位拟对其进行改造,一是对燃烧工况差的3台锅炉直接进行淘汰更换,新增1台20t/h生物质(糠醛渣)燃料锅炉代替;

二是对除尘措施进行升级改造,原有3台锅炉烟气汇总通过一级水膜除尘塔喷淋除尘后通过45m高的烟囱排放,本次改造为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配套设置双碱法脱硫设施,从而使锅炉烟气、SO2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的有关规定,该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受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北京尚世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经过现场踏勘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导则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2、评价依据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5年修改),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5号令,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

(8)《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2000年12月22日发布;

(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2013年2月16日发布;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及2018修改单);

(11)《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 77号,2012年7月3日发布;

(1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 39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7]37号),2007.3.15 导则及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0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HJ/T 2.3-19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 2.4-2009.

3、本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项目;

(2)项目性质:技改;

(3)项目投资:总投资480万元,企业自筹;

(4)占地面积:133320m2;

(5)建设地点:场址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樊家夭乡,项目在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院内,不新征土地.地理坐标为N40°37'

55.6 ,E111°52'

10.5 .地理位置见附图1.项目东侧为草地,南侧隔路为荒地,西侧相邻为私人养殖场,北侧为苜蓿种植地.

4、项目主要改造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淘汰并拆除现有3台生物质锅炉,新增1台20t/h生物质锅炉,配套设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设施+脱硫设施1套;

将原有锅炉房进行设备拆除,改造后用于建设灰渣库.本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情况见表1. 表1 本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工程名称 单项工程 名称 建设内容 备注 主体 工程 锅炉房 新建锅炉房1座,1层,占地面积200m2,设置1台20t/h生物质锅炉及配套除尘、脱硫系统.用于生产供蒸汽、生活供热热.管网依托现有厂区供汽、供热管网. 新建 储运工程 灰渣库 将原有锅炉房锅炉及相关设备进行拆除改造,建设灰渣库,用于锅炉灰渣的储存. 依托锅炉房改造 公用工程 供水 由厂区自备井供给,已取得取水证. 依托原有 供电 厂区设置35kv总降压变电站,总电源由县供电网络接入. 供热 采暖由厂区锅炉房供给,采用供暖管网供给生活办公冬季取暖. - 环保工程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量不发生变化;

锅炉排水排入现有晾水池,回用生产工序,不外排. 废气 锅炉产生废气经旋风除尘+脉冲式布袋除尘+脱硫设施处理后,经45m高烟囱排放. 新建 噪声 经车间隔声、减震距离衰减. -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集中收集于厂区灰渣库,定期外售有机肥料厂;

脱硫固废集中收集灰渣库,定期外售建材厂. -

5、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本项目为生物质锅炉提标改造项目,拟新增1台20t/h生物质锅炉替代原有生物质锅炉为2台6t/h生物质锅炉+1台10/h生物质锅炉锅炉,经与建设方沟通核实,改造前后锅炉燃料成分不变,均为现有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糠醛渣,改造前后主要原辅材料用量情况详见下表2. 经与建设方沟通了解,类比同类型项目 石家庄市藁城区康峰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糠醛技改项目 糠醛生产工艺与 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糠醛项目 现有工程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类比康丰化工项目糠醛渣成分分析,糠醛渣为生物质固废,属一般固废.糠醛渣成分分析见下表3. 表2 原辅材料用量及资源能源消耗情况一览表 时段 名称 锅炉容量 小时耗量(t/h) 日耗量(t/d) 年耗量(t/a) 来源 改造前 糠醛渣 22t/h 6.0

132 42000 现有工程 改造后 20t/h 5.13

113 36000 本项目 注:每天运行22h,年运行时数7000h 表3 糠醛渣(成分)分析 污染物成分 灰分(%) 水分(%) 硫分(%) 挥发分(%) 燃烧热(KJ/kg) 成分含量 4.1 50-55 0.44 49.53

12160

6、主要设备设施 本项目主要设备设施见表4. 表4 项目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锅炉 SHS20-2.0-SM 台12布袋除尘器 HMC-64 台13旋风除尘器 -- 台14脱硫塔及配套设施 --- 套15分离器 XZDK-25 台16拨料机 --- 台17风送布料器 --- 台18烟渣分离器 --- 台19送料风机 --- 台

15、技术经济指标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5. 表5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总用地面积 O 45.85亩2年运营时间 月10 /

3 劳动定员 人 不新增 /

4 总投资 万元

430 /

5 供热 t/h

20 /

6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前)(含建设期) 年---

7 项目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含建设期)回收期 年---

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为提标改造项目,不新增员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上岗,年工作300天,一天3班,每班8小时.

7、公用工程 ⑴ 给排水 本项目用水依托厂区原有供水系统,水质、水量可满足项目需求.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用水及排水量不发生变化;

本项目依托厂区原有绿化系统,不新增绿化用水.根据建设方提供资料,项目用水主要包括锅炉排污补充水用水水量为130m3/d,其中117m3转换成蒸汽用于生产;

项目排水主要软化水系统、锅炉定期排水,软化水系统排水5.0m3/d,锅炉排污排水量为5.2m3/d,总排水量10.2m3/d,排入场区新建晾水池,回用生产,不外排. 本项目给排水情况见表6,水平衡图见图1. 表6 本项目给排水一览表 用水项目 设计 指标 用水定额 日用水量 (m3/d) 年用水量 (m3/a) 日排水量 (m3/d) 年排水量 (m3/a) 锅炉用水 锅炉补水 1台130t/台130

39000 10.2

3060 图1 本项目水平衡图(m3/d) ⑵ 供电 本项目供电依托原厂区供电系统,由场区变压器供给. ⑶ 供热 本项目生产用蒸汽、生活供热由新建20t/h糠醛渣锅炉供给,能满足项目需求.

8、产业政策符合性 依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有关条款的的决定》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 三十

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15、'

三废'

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 ,符合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9、选址合理性 本项目为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提标改造工程,位于厂区内,不新征土地.于2009年4月13日,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以呼环验字[2009]22号文件《同意和林格尔伯凯欧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糠醛项目竣工验收的回复》予以批复. 根据和林格尔县建设规划局出具的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中明确,本项目建设符合当地规划. 经环评人员现场勘查,本项目位于和林格尔县樊家夭村东1.5km,该区域不属于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四周为荒地或者空地.项目厂址距距G209省道3.5km,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十分便捷,可高速直达,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区域物料运输条件便利、成熟.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合理.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1、现有工程概况: 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前身为和林格尔伯凯欧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10月11日进行了公司名称的变更(详见附件).于2008年12月17日,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以呼环批字[2009]8号文件《关于和林格尔伯凯欧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糠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予以批复;

2009年4月13日,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以呼环验字[2009]22号文件《同意和林格尔伯凯欧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糠醛项目竣工验收的回复》予以批复(详见附件1);

和林格尔奥伯科技有限公司设计规模年产3000吨糠醛,占地面积133320m2,建筑面积7700m2,现有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年产3000t糠醛生产线、锅炉房及配套设施、公用及环保工程,具体见表7. 表7 现有工程组成表 类别 工程名称 工程内容 主体 工程 年产3000t糠醛生产线 用玉米芯在酸性介质中水解加工生产糠醛,并经精制提纯.设有粉料车间、水解车间及精制车间 辅助工程 锅炉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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