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8-12
集中供热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集中供热服务.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28日通过)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寒亭区运河东街1002号). 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潍坊市玄武街与新元路西100米路北).

四、办理条件 根据潍政发[2010]18 号文件要求,城区拟上网用热的单位,于当年9月30日前提出上网用热申请.

五、申请材料 上网用热申请表. 项目总平面图、各栋楼详细面积材料.

六、基本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

2、确定热用户是否具备上网用热条件.

3、供热企业应及时与用热单位签订上网用热协议.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供热企业对供热质量负责.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管理科;

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

(二)电话咨询:0536-7277811;

0536-8679803. 供热事故抢险抢修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供热事故抢险抢修.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供热条例》(2014年3月28日通过)第三十九条:"供热企业应当制定供热事故抢险抢修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必要的现场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供热企业可以先行组织施工,有关部门应当允许施工企业事后补办占道、道路开挖等审批手续.用户自有供热设施发生泄漏等紧急情况,给其他用户正常供热造成影响,供热企业需要入户抢修作业的,相关用户、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予以配合."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潍坊市玄武街与新元路西100米路北).

四、办理条件 在寒亭区域内出现供热事故.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基本流程

(一)供热企业发现供热事故或者接到供热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抢险抢修,并同时报告供热主管部门.

(二)对影响抢修的其他设施,供热企业应当采取合理的应急处置和必要的现场防护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供热企业可以先行组织施工,有关部门应当允许施工企业事后补办占道、道路开挖等审批手续.

(三)用户自有供热设施发生泄漏等紧急情况,给其他用户正常供热造成影响,供热企业需要入户抢修作业的,相关用户、物业服务企业等应当予以配合.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潍坊栋海热力有限公司.

(二)电话咨询:0536-8679803. 燃气设施配套建设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燃气设施配套建设.

二、办理依据 《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通过)第八条:"进行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新建、改建、扩建大型建设项目的,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配套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

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潍坊市高新区健康东街6899号).

四、办理条件 符合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

五、申请材料 燃气开户申请表.

六、基本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燃气开户申请.

(二)对用户需求配套建设燃气设施.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4个工作日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二)电话咨询:0536-8069326. 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普及.

二、办理依据

(一)《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通过)第五条:"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燃气安全意识,积极防范各种燃气事故的发生.教育、新闻媒体等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开展燃气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第六条:"燃气经营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并对用户安全使用燃气进行指导."折叠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和具有燃气泄露安全保护装置的燃气器具,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1年3月施行)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寒亭区运河东街1002号). 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寒亭客户服务中心(寒亭区通亭街3597号)

四、办理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基本流程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寒亭客户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0536-7277811,0536-7271712. 燃气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燃气服务.

二、办理依据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1年3月施行)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二)《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通过)第二十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对燃气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对用户安全用气进行定期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消除.

(三)《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 3.4.1 燃气供应单位应施行对燃气用户设施每年至少一次的检查,并应对用户经行安全用气的宣传."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寒亭客户服务中心(寒亭区通亭街3597号)

四、办理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基本流程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潍坊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寒亭客户服务中心.

(二)电话咨询:0536-7271712. 液化气供应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液化气供应.

二、办理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2011年3月施行)第二十五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对其从事瓶装燃气送气服务的人员和车辆加强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有关气瓶充装的规定." 2.《山东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通过)第二十五条:" 从事瓶装燃气充装活动的,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给超期限未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钢瓶充装燃气;

(二)给报废、改装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给超残液量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四)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给钢瓶充装燃气;

(五)用槽车直接向钢瓶充装燃气或者用钢瓶相互倒灌燃气;

(六)给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钢瓶充装燃气.

三、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寒亭区运河东街1002号).

四、办理条件 无

五、申请材料 无

六、基本流程 无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九、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电话咨询:0536-72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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