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1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送审本) 项目名称:岳池县赛龙加油站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盖章)岳池县赛龙加油站 . 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8年10月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岳池县赛龙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岳池县赛龙加油站 法人代表 李家荣 联系人 李家荣 通讯地址 岳池县赛龙镇十字路村 联系电话

18080287082 传真 ―― 邮政编码

638300 建设地点 岳池县赛龙镇十字路村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补办环评 行业类别及代码 机动车燃料零售F5265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0 总投资 (万元)

12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0.31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16.9%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已投产

一、建设项目的由来 岳池县赛龙加油站位于四川省岳池县赛龙镇十字路村,土地为自有.该加油站于2016年4月6日经岳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为李家荣.该加油站于2014年7月8日延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川广安(甲)字【2014】000070号),于2016年12月1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X0128号),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日. 赛龙加油站以汽油、柴油零售经营为主,站内罐区设有2个卧式埋地储罐其中0#柴油罐1个,容积为30m3;

92#油罐1个,容积为30m3,总储存能力为45m3,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本加油站属于三级加油站,设置有加油、卸油油气回收系统.站内工作人员共2人. 原设置有4个加油岛,4个加油机,现已停用2台加油机,现使用的为2台单枪自吸式加油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的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岳池县赛龙加油站委托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技术人员对该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了现场踏勘和项目周边环境的调查.按照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经营成品油(0#柴油、92#汽油)的销售,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F5264机动车燃料零售行业,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根据国务院《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中的第十三条,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确定本项目为允许类.同时,本项目已于2016年12月1日取得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油零售证书第X0128号,见附件). 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产业政策.

三、项目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1、规划符合性分析 ⑴ 与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选址于岳池县赛龙镇十字路村,南面紧邻乡村公路,交通便利,车流量较大,能兼顾项目所在区域内和过境车辆的加油需求,经营位置良好.本项目于2005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当地规划. 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岳池县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 ⑵ 与《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大气(2017)121号】关于印发《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汽油储运销油气排放控制.减少油品周转次数.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加快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工作,重点地区全面推进行政区域内所有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建设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平台,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

5000 吨的加油站加快安装油气回收自动监测设备.制定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规范,企业要加强对油气回收系统外观检测和仪器检测,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转. 本项目属于加油站建设项目,年售油量220t(汽油120t、柴油100t),项目已铺设油气回收管线,并采用带油气回收功能的加油枪,设置有一次、二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并定期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对油气回收设备进行检测.因此,本项目加油站满足《 十三五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⑶ 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管理规定的符合性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四川省实施方案》(川府函z2013{181号)中要求 新建储油库、加油站和新配置的油罐车,必须同步配备油气回收装置 . 本项目属于加油站建设项目,根据设计资料和现场勘查,项目已铺设油气回收管线,并采用带油气回收功能的加油枪,设置有一次、二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因此,本项目加油站满足《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⑷ 与《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的符合性分析 2015年2月25日省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第288号令),并于2015年5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第十三条规定: 储油(气)库、加油(气)站、原油成品油码头、原油成品油运输船舶和使用油(气)罐车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油(气)回收装置并正常使用. 本项目已采用带油气回收功能的加油枪,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并经检测可正常使用,因此符合《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的环境管理要求. ⑸ 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符合性分析 2013年5月24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其中要求: 储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宜配备相应的油气收集系统,储油库、加油站宜配备相应的油气回收系统. 本项目已铺设油气回收管线,采用带油气回收功能的加油枪,设置一次、二次油气回收处理装置.因此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

2、选址合理性分析 ⑴ 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符合性分析 本次评价根据项目外环境关系和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对加油站的各项要求,从项目的选址、总平面布置以及工艺设备与站外构建筑的防火间距等方面分析其合理性. ①本项目选址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4 站址选址 的符合性分析 表1-1 本项目选址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对比表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4 站址选址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4.0.1 加油加气站的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的地方.

1、本项目加油站位于广安市岳池县赛龙镇十字路,根据本项目《土地使用证》本项目用地属于商业服务用地,符合城乡规划;

2、周边无重要公共建筑物、变配电站、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军事设施等保护目标满足环保要求;

3、根据本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本项目与周边建筑距离满足防火要求;

4、本项目南面紧邻乡村道路,交通便利. 符合 4.0.2 在城市建成区不宜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加气母站.在城市中心区不应建一级加油站、一级加气站、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CNG 加气母站. 本项目位于城镇边缘,项目共设有三个储油罐,其中15m30#柴油罐1个,23m392#汽油罐1个,13m392#、95#汽油罐各1个,油罐储存总容积43m3(柴油折半计),属于三级加油站. 符合 4.0.3 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加气站,宜靠近城市道路,但不宜选在城市干道的交叉路口附近. 项目南面紧邻乡村道路.本项目于2013年就已经建成,项目建设时该区域尚属于农村地区,不属于城市建成区.经现场勘查,本项目所在地目前车流量相对较小,本项目的运行目前尚未对该区域的交通造成明显影响.若今后随着城镇发展,该区域车流量大幅增加,本项目的运营对该地交通造成不利影响,交通、规划等相关部门对本项目提出重新选址要求时,建设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符合 4.0.8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汽油设备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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