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10-08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8〕4号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胜利油田分公司2015-2018年东辛老区滚动开发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胜利油田鲁明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 你们单位共同提报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15-2018年东辛老区滚动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席会(2018年第1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现状滚动开发情况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老区包括东辛采油厂的东辛、永安、广利、新立村、盐家等5个油气田区.胜利油田鲁明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营13东一断块和盐家气田、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盐100块位于本区域内,因此,本方案一并考虑. 截止到2014年底,东辛采油厂该区域内共有油井2757口,注水井1060口,报废井2206口,加热炉、多功能罐461座(另有21座电加热高架罐),联合站6座,结转站3座(联合站、接转站合计配备27台加热炉),集中拉油点1处,污水处理站9座,废液处理站1座,油泥砂贮存场7座,钻井固废处理场1座,单井集油管线797.97km、集油干线320.05km、净化油外输管线73.44km、注水支干线220.4km、单井注水管线725.7km等.目前整改任务包括:87台井场加热炉烟囱高度加高至8m;

41台多功能罐烟囱加高至15米;

现有157处管线存在交叉穿跨越或被建构筑物占压的情况,尚未全部完成,上述整改任务纳入拟建项目验收之中. 截至2014年底,胜利油田鲁明油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明公司)营13东一断块和盐家气田部署66口油井、7口气井、6台加热炉、单井集油管线0.8km,集油支线2.93km,集气支干线6.7km,单井集气管线1.0km.目前整改任务包括:6台加热炉烟囱高度加高至8m,纳入拟建项目验收之中. 胜利油田石油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油开发中心)盐100块部署5口油井、1口气井、1台加热炉、3台高架罐、单井集油管线1.5km,输气管线0.5km.目前整改任务包括:1台加热炉烟囱高度加高至8m;

3台高架罐烟囱加高至15米,纳入拟建项目验收之中.

二、本滚动开发项目基本情况 2015-2018年东辛老区滚动开发建设项目东辛采油厂部署总井数319口(均位于现有井场),其中油井279口,注水井40口;

水套加热炉6台,集油、注水管线等,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能力40.80*104t/a,最大产液量503.03*104t/a.其中73口井(油井61口、注水井12口)未批先建,已经依法处罚完毕. 鲁明公司营13块部署总井数21口,其中油井14口、水井7口,水套加热炉6台,井场集油管线等;

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能力2.1*104t/a,最大产液量17.43*104t/a. 石油开发中心部署总井数22口,均为油井,高架油罐22座,井场集油管线等;

项目实施后最大产油能力3.5*104t/a,最大产液量12.21*104t/a. 总投资56438万元,其中东辛采油厂投资48850万元、鲁明公司投资3076万元、石油开发中心投资3882万;

环保总投资3222.2元,其中东辛采油厂环保投资2883.4万元、鲁明公司环保投资152.2万元、石油开发中心环保投资186.6万元.

三、项目整改、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按照《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有关要求,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和管理工作.项目配套的水套加热炉、多功能罐、高架罐燃用伴生气或天然气,水套加热炉烟筒高度不得低于8米;

多功能罐、高架罐烟筒高度不得低于15米,外排烟气中烟尘、SO

2、NOX按照所处的位置分别达到《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3)及超低排放第2号修改单中表2 重点控制区 或一般控制区的标准要求.其中重点保护区的确定应按照《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适用控制区范围的通告》执行.油气集输过程必须采用密闭工艺,油井井口设置套管气回收装置,回收套管气送入集油干线.厂界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钻井废水上清液、酸化废液、压裂废液运至永北废液处理站处理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SY/T5329-2012)标准后,回注地层用于油田注水开发.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时,钻井废水循环使用用于泥浆配置,不得外排.管道试压废水沉淀处理经检测达到地表水五类水方可后就近排放,但禁止排入具有饮用水功能的水体,如达不到标准应送联合站处理;

生活采用旱厕,掏用作农肥.运营期的采油污水、作业废液和闭井期的清管废水送联合站处理后用于回注地层,不外排.

(三)固废污染防治.钻井现场设置泥浆池,池内铺设厚度大于0.5mm、防渗系数小于1*10-7cm/s的防渗膜,废弃泥浆和钻井废弃岩屑暂存于泥浆池中,完井后东辛采油厂位于城区油井外运至城区外处理,采用泥浆不落地时,钻井固废直接运至城区外处理;

城区之外的油井以及石油开发中心、鲁明公司油井就地固化后覆土填埋.油泥砂交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过程加强生产管理和设备维护,避免夜间施工;

合理布局钻井现场,确保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行期间加强修井作业噪声控制,修井作业在夜间不得施工,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位于城市声功能区划之内,应执行相应声环境标准.距离敏感目标350米以内的井57处,应调整井位,远离敏感目标,如井位无法变更,应加设隔声屏障,钻井期采用网电钻机等措施,确保达到相应标准.

(五)环境风险防控.钻进中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井喷;

管线加强防腐,敷设线路应设置永久性标志;

在装置区安装天然气泄漏检测器,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跨水系管线应加装防护套管,在穿跨越点设置的标志.根据《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办法》,埋地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5m,天然气、成品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m;

地面敷设或者架空敷设石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30m;

天然气、成品油管道与居民区的安全距离不得少于60m,并在敏感区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标识.

(六)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合理规划钻井、井下作业、管线敷设、道路布局,尽量利用现有设施,减少永久占地面积;

施工中破坏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尽快恢复;

做好施工期泥浆池的防漏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管线穿越方式的选取严格按照《油气输送管道穿越项目设计规范》(GB 50423-2013)、《油气输送管道跨越项目设计规范》(GB 50459-2009)及《油气输送管道项目水平定向钻穿越设计规范》(SY/T 6968-2013)等相关规范,同时参照穿越点地下管网布设情况及周边建筑设施情况进行制定.

(七)其它要求.闭井期油井架、水泥台、电线杆等地面设施拆除;

采用水泥将全井段封固;

清理场地固废,恢复土地使用功能,降低土壤环境影响.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项目井场50米.目前该距离内无敏感目标,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在该距离内禁止规划建设新的居住、医院等敏感点.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四、加强施工期的环保管理,落实整改期、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由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若该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清单中所列重大变动的,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六、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 三同时 制度.建设竣工后,你公司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设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2月7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处.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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