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2019-10-08
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5QGXTXK-1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自治区工信厅 承办机构及电话 原材料工业处 0891-6198872 设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第三条、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民爆安全生产许可下放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活动的企业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 年检要求 无 申请条件 1.

具有健全的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安全投入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要求;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生产作业人员必须通过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基本知识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厂房、库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民用爆破器材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防火规范》(GBJ16)、《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管理规程》(WJ9049)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0.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进行的安全评价,并达到安全级标准;

11.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2.有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期限 4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45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具备以下条件的相关资料:1.取得相应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

2.具有健全的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及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安全投入符合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要求;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有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5.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过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6.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7.生产作业人员通过有关民用爆炸物品基本知识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书;

8.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9.厂房、库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产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B28263)等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现场混装作业系统还应当符合《现场混装炸药生产安全管理规程》(WJ9072)的要求;

10.具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11.具有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结论为 合格 、 安全风险可接受 或者 已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的安全评价报告;

12.具有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3.具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格下载 详见附件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自治区工信厅纪检组监察室 0891-6198842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5QGXTXK-2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自治区工信厅 承办机构及电话 原材料工业处 0891-6198872 设定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九条;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从事《民用爆炸物品品名表》所列产品销售活动的企业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 年检要求 一年一检 申请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符合本地区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规划的要求;

3.符合规模经营和确保安全的要求;

4.安全评价达到安全级标准;

5.销售场所和专用仓库的设计、结构和材料、安全距离以及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备、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

6.有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以及符合规定的爆炸品专用运输车辆;

7.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3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申请文件;

2.《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一式2份,见附件1);

3.地(市)、县级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主管部门意见;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注册资金的验资证明文件;

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7.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仓库管理人员、销售人员、押运员、驾驶员)任职安全资格证书或专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档案文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表格下载 详见附件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自治区工信厅纪检组监察室 0891-6198842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5QGXTXK-3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项目审批许可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自治区工信厅 承办机构及电话 原材料工业处 0891-6198872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附件一;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 基本流程 申请→初审→厅办签署意见→厅领导签署意见及批示→技术审查→厅办公室核签→厅领导审签→印发审查意见→项目业主根据审查意见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许可范围 依法取得《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证书》的企业. 收费标准 无 收费依据 无 证照名称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证书》 年检要求 一年一检 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规划布局;

2.具有固定的场所;

3.具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标准的铬化合物生产装置以及含铬污染物(包括含铬渣料、液体和粉尘)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

4.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设施和管理制度;

5.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运行有效证明文件.(新建项目不需要提交此文件);

5. 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新建项目不需要提交此文件);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7.项目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规划意见;

8.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含铬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9.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和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备案文件;

(新建项目不需要提交此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表格下载 无 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冬季 上午:9:30-13:00;

下午:15:30-18:30 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62号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自治区工信厅纪检组监察室 0891-6198842 注意事项 无 备注 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5QGXTXK-4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工业原材料行业(有色、化工、建材等工业行业)准入审查 子项名称 无 行使主体 自治区工信厅 承办机构及电话 原材料工业处 0891-6198872 设定依据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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