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10-04
安庆市宜秀区 项目编号 :YXZC18059 政府采购中心 宜秀杨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 水生蔬菜基地生态停车场工程 招标文件 采购人:安庆市杨桥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集采机构: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时间: 二O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 第一条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

5 - 第二条 项目概况 -

5 - 第三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5 - 第四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6 - 第五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和发布媒体 -

6 - 第六条 资格审查方式 -

6 -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 -

6 - 第八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

6 - 第九条 联系方式 -

7 -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

8 - 第十条 总则 -

8 -

(一)招标说明 -

8 -

(二)投标费用 -

9 -

(三)版权 -

9 -

(四)其它说明 -

9 -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 -

10 -

(一)招标文件构成 -

10 -

(二)时间、币种和计量单位 -

10 -

(三)勘察现场和答疑会 -

10 -

(四)补遗文件 -

10 -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 -

11 -

(一)说明 -

11 -

(二)投标文件组成 -

13 -

(三)投标报价 -

13 -

(四)投标有效期 -

15 -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15 -

(六)投标文件份数 -

16 -

(七)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及递交 -

16 -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

16 - 第十三条 开标与评标 -

17 -

(一)开标 -

17 -

(二)评标 -

18 -

(三)不足三家的处理 -

22 - 第十四条 授予合同 -

22 -

(一)中标通知书 -

22 -

(二)签订合同 -

22 - 第十五条 纪律与保密事项 -

23 - 第十六条 质疑与投诉 -

23 - 第十七条 招标文件的解释权 -

24 -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

25 -

第四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

26 -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

27 -

第六章 合同格式 -

28 - 专用合同条款 -

28 - 合同协议书 -

33 - 安全生产合同 -

35 - 廉政合同 -

39 -

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

42 - 目录 -

44 -

(一) 投标函 -

45 -

(二)开标一览表 -

47 -

(三)已标价工程量 -

48 -

(四)授权委托书 -

49 -

(五)资格审查资料 -

51 -

(六)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

55 -

(七)施工组织设计 -

57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受安庆市杨桥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宜秀杨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水生蔬菜基地生态停车场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第一条 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一)项目名称:宜秀杨桥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水生蔬菜基地生态停车场工程;

(二)项目编号: YXZC18059. 第二条 项目概况

(一)工程地点:安庆市宜秀区杨桥镇境内;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工程主要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工程最高控制价:人民币伍拾捌万柒仟陆佰玖拾肆元玖角玖分(?587694.99);

(五)工期要求:45个日历天(从下发开工令之日算起);

(六)质量要求:合格. 第三条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四)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一)自行网上下载(下载网站: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二)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肆佰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第五条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和发布媒体

(一)发布日期:2018年4月8日;

(二)发布媒体:安徽省政府采购网. 第六条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第七条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二)投标保证金应在2018年5月2日下午5:30前到达指定账户.转账应通过供应商账户转账;

(三)转账凭证 备注 栏中注明 YXZC18059投标保证金 字样;

(四)投标保证金汇入下列账户 账户名称: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安庆华中路支行 账号:175242297931 第八条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递交起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一)递交起止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8:00至2018年5月4日上午9:30止;

(二)递交地点:安庆市皖源国际大酒店贵宾楼会议室(安庆市菱湖南路118号);

(三)开标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9:30;

(四)开标地点:安庆市皖源国际大酒店贵宾楼会议室(安庆市菱湖南路118号). 第九条 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安庆市杨桥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庆市宜秀区;

联系人和

电话:汪先生 13500559001;

(二)集采机构 集采机构: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B区三楼;

联系人和

电话:金先生 0556-5939327;

(三)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庆市人民路485号庆广大厦906室;

联系人和

电话:汪秀华 18055662655;

吴玲 15855637069.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十条 总则 本项目招标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

(一)招标说明 1.资金来源及资金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并已落实. 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采购. 3.定义: (1) 采购人 是指安庆市杨桥新农村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 监督机关 是指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 (3) 集采机构 是指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4) 代理机构 是指安徽省天行健招标代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 招标采购单位 是指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 (6) 投标人 是指提交或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或服务商. (7) 中标人 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8) 货物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9)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建设、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招标公告中的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参加本项目投标所产生一切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费用为中标价格的1%,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缴纳.

(三)版权 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材料、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招标单位提供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均受版权保护.未得授权,任何人不得将内容复制、改编、分发、发布,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四)其它说明 1.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本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施工场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3.经公开唱标后,投标人的价格等资料已公开解密,由此而导致的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答疑文件、补充文件等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 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合同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组成及格式

(二)时间、币种和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时间为北京时间,涉及的币种为人民币,涉及的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三)勘察现场和答疑会 本项目原则上不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不举行答疑会,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补遗文件 1.招标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澄清等文件统称为 补遗文件 .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在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宜秀区政府采购中心提质疑,并将书面材料递交至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B区三楼.招标采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答复. 3.补遗文件以书面或电子文档方式送达到各投标人【书面文件由投标人领取或邮寄(邮寄地址为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登记的地址);

电子文档通过采购单位邮箱发送到投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登记的邮箱】.采购单位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补遗文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4.若补遗文件发布的时间距开标时间不足15日的,则顺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补遗文件内容不实质性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则不顺延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补遗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6.补遗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效力. 7.投标人对答复不满意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第十二条 投标文件

(一)说明 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2.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加盖公章的,投标人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有授权文件(原件)表明投标专用章法律效力等同于投标人公章的情况下,可以加盖投标专用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资质证书(或资格证明)处于年检、换证、升级、变更等期间,除非法律法规或发证机构有书面材料明确表明投标人资质(或资格)有效,否则一律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6.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所在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或复印件为多页但至少有一页按要求加盖了公章的,视为满足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要求. 7.投标人不得将本招标文件里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被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8.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9.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 10.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按无效标处理. 11.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加以确认(签署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二)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资格审查资料;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

其他材料;

招标过程的补遗文件(如有).

(三)投标报价 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所报的综合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均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及为达到质量和工期目标、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要求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为满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每一清单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将被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以及投标总价内,投标人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任何与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工程价款,采购人将不再另行支付.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投标人应根据当前建设市场行情,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及本单位的施工方法、材料来源渠道、施工机械装备、施工管理水平等,对投标费用进行分析、测算,实事求是地确定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价)任何投标优惠都体现在报价内.采购人不要求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综合单价中.投标人不得以自有机械闲置、自有材料等不计成本为由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依据本招标文件、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文件规定进行编制且自主报价,但不得超过最高控制价. 4.除非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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