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2019-10-04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平铜矿铜硫尾矿钨资源回收技术改造工程 环境信息公告(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平铜矿铜硫尾矿钨资源回收技术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平铜矿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厂址位于永平铜矿选矿厂厂区精矿工段区域内(二段选硫厂房西北侧),南侧紧邻尾矿输送系统.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44′58″,北纬28°12′28″,占地约20000m2.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钨精矿仓库(含钨精矿池)、硫精矿池、石榴子池、中转水池、地磅房等贮运工程,其它设施依托永平铜矿现有设施.年处理尾矿257.4万t(7800t/d),年产钨精矿(WO3 品位65%)504.9t,硫精矿(S品位42%)2.4万t,石榴子石2.64万t、粗砂≤9.24万t.项目总投资5375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平铜矿 通讯地址:江西省铅山县永平镇永平铜矿环境保护中心 邮编:334506 联系

电话:0793-5372578 电子

邮箱:359239221@qq.com 联系人:赖鸿安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角州前湖大道888号 邮编:330031 联系

电话:0791-86757962 联系人:邓志文

四、公众意见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建设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平铜矿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项目名称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永平铜矿铜硫尾矿钨资源回收技术改造工程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姓名身份证号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经常居住地址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单位名称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地址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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