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9-07-28
大同市晋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行)意见 2018年11月26日,大同市晋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大同市晋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灵丘县西环岛北侧农业园区,建设了1条年加工羊8万只的屠宰加工生产线.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宰前管理区、屠宰加工区(含冷藏库)、无害化处理区,辅助工程主要为生活管理区,厂内配套其他公用设施等,占地24784.471m2. 表1 项目组成一览表及衔接关系表 类别 工程 环评提出的建设内容 实际建设情况 变更内容 主体工程 宰前管理区 包括卸载台、检疫栏、预检隔离圈、侯宰圈、兽医室等 包括卸载台、检疫栏、预检隔离圈、侯宰圈、兽医室等:待宰圈(4间,50m2);

待宰间(2座,6m*8m、4m*9m) -- 屠宰加工区 包括屠宰加工车间、分割肉车间、包装车间、冷藏库(1座,冷藏肉量150t)及化验室 面积2250m2,内含屠宰加工车间、分割肉车间、包装车间等: 屠宰车间(30m*7m);

下货车间包括白内脏间(3m*4m)、红内脏间(3m*4m)、皮毛暂存间(3m*4m)、检验室(3m*6m);

排酸车间(2个,每个6m*7m);

分割肉车间(7m*5m)、锯骨间(4m*6m)、包装间(3m*3m) -- 本项目冷冻车间采用氨制冷: 冷藏间:2座,1座5.7m*9m,1座8m*11m;

急冻间:3座,每座6m*7m -- 血粉加工生产线1条 不建设血粉加工生产线,新鲜血直接外售 不建设血粉加工生产线,新鲜血直接外售 无害化处理区 包括病畜隔离圈、急宰间、化制间、清毁间及污物、污水处理系统 病畜隔离间(1间,50m2);

急宰间(1间,3m*7m);

污物暂存间(1间,11.8m*8m);

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1套;

安全填埋井(2座,深度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 厂内未设化制间、清毁间;

病死羊送本公司安全填埋井(西南距离本厂7.6km)安全填埋 辅助工程 生活管理区 建筑面积900m2 面积900m2,由办公楼、员工宿舍及餐厅组成 -- 公用工程 供电 辖区变电站供给,配备1台200KVA变压器 由灵丘县农业园区10KV变电站变压器低压侧供给,电压为380/220V,能够满足用电需要.配备1台200KVA变压器 -- 给排水 厂区自备井,井深120m 厂区自备井,井深120m -- 供暖 已建2台CLSG0.7-95/70-AIII常压热水锅炉,环评要求改为2台DZW1-1.25-1.25-A型锅炉,1台用于办公区及车间供暖,1台用于加热冲洗水 采用灵丘县集中采暖;

设5台ES80H-Q1电热水器用于阿訇室、男女消毒室热水供应 拆除原有锅炉,采用市政集中采暖;

设5台ES80H-Q1电热水器用于阿訇室、男女消毒室热水供应 环保工程 废气 锅炉废气 2台1t/h燃煤锅炉,采用高效湿法脱硫除尘器,除尘效率90%,脱硫效率30% 已拆除锅炉,采用灵丘县集中供暖;

设5台ES80H-Q1电热水器用于阿訇室、男女消毒室热水供应 拆除锅炉,采用灵丘县集中供暖;

设5台ES80H-Q1电热水器用于阿訇室、男女消毒室热水供应 恶臭 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 车间安装排风扇,加强通风 -- 废水 生活污水 厂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水解酸化-二段接触氧化工艺)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灵丘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为144.94m3/d,处理效率为SS、CODCr、BOD

5、NH3-N处理效率分别为94%、94.7%、96%、40% 本厂未建设血粉加工生产线,不产生血粉加工废水;

屠宰车间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m3/d.处理工艺为:污水→格栅井→隔油池→酸化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消毒→排放. 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最终汇入灵丘县污水处理厂.SS、COD、BOD

5、氨氮、处理效率分别为75%、95.5%、95.5% 本厂未来不建设血粉加工生产线,不产生血粉加工废水 屠宰废水、 血粉加工废水 噪声 生产设备 减振、设吸声材料、消声 设备室内隔声、基础减振;

空压机房设吸声材料,风机消音 -- 运输车辆 -- 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限速行驶,减少鸣笛 固废 羊粪便 集中堆放发酵处理后作为肥料,农民外运全部利用. 厂内设1座固废暂存间,暂存后每日送灵丘县育鑫种养专业合作社(本厂西南距离本厂7.65km)固废堆放场,经堆肥后外售给当地农民用作农田肥料 厂内设1座固废暂存间,不进行堆放发酵处理;

送灵丘县育鑫种养专业合作社(本厂西南距离本厂7.65km)固废堆放场,经堆肥后外售给当地农民用作农田肥料 肠胃内容物、病羊 污水处理站污泥 病羊 厂内设隔离羊舍,报卫生防疫部门处理;

设两座以上的安全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深度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填埋时,投入羊尸体,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井填埋后,用黏土填埋压实封口 厂内设病羊隔离圈,及时报生防疫部门处理;

本厂西南侧7.6km设两座以上的安全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深度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填埋时,投入羊尸体,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井填埋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封口 -- 锅炉炉渣 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 已拆除锅炉,不产生炉渣 -- 生活垃圾 厂内设封闭式垃圾桶,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理 -- 绿化 厂内绿化7400m2 厂内道路硬化,绿化面积2000m2 绿化面积200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07年1月,委托山西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编制了《灵丘县绿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07年2月13日,大同市环境保护局出具了 关于对《灵丘县绿畜产品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同环函[2007]33号).批复建设3条屠宰加工生产线,年加工羊8万只;

血粉加工生产线1条.2014年7月31日,灵丘县环境保护局以 灵环函[2014]49号 出具了 关于'

灵丘县绿畜产品有限公司'

变更名称为'

大同市晋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的意见 ,同意灵丘县绿畜产品有限公司环保手续在在原生产厂址、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更名为 大同市晋阳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于2008年4月开工,建设了1条年加工羊8万只的屠宰加工生产线,公司承诺未来不建血粉加工生产线.2018年11月15日,我公司向大同市环境保护局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140224317057419A001P. 本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设计总投资1204万元,设计环保投资55万元,占总投资的4.57%;

实际总投资1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的10%.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实际建设情况,对照环评及批复文件,本工程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表2 变更内容一览表 序号 环评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备注

1 2台1t/h燃煤锅炉,采用高效湿法脱硫除尘器,除尘效率90%,脱硫效率30% 采用灵丘县集中供暖;

设5台ES80H-Q1电热水器用于阿訇室、男女消毒室热水供应 已拆除锅炉;

采用灵丘县集中供暖;

设5台ES80H-Q1电热水器用于阿訇室、男女消毒室热水供应

2 血粉加工生产线1条 不建设血粉加工生产线, 新鲜血直接外售 不建设

3 厂区附近设两座以上的安全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深度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填埋时,投入羊尸体,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井填埋后,用黏土填埋压实封口 本厂西南侧7.6km设两座以上的安全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深度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填埋时,投入羊尸体,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井填埋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封口 变更原因为:本厂位于灵丘县县城范围内,不符合安全填埋井的建设选址要求;

重新选址后,安全填埋井距离最近企业为灵丘县育鑫种养专业合作社(西南距离本厂7.65km),最近敏感点为侧风向1.0km处的水峪村,东侧1.6km处高渠沟村,符合安全填埋井的建设选址要求

4 肠胃内容物、粪便拟进行集中堆放发酵后外运作农肥 厂内设1座固废暂存间,暂存后每日送灵丘县育鑫种养专业合作社(本厂西南距离本厂7.65km)固废堆放场,经堆肥后外售给当地农民用作农田肥料 厂内设1座固废暂存间,不进行堆放发酵处理;

送灵丘县育鑫种养专业合作社(本厂西南距离本厂7.65km)固废堆放场,经堆肥后外售给当地农民用作农田肥料

5 厂内设1座150t冷藏库 采用液氨制冷的冷藏库、急冻间等 2018年4月,编制完成了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灵丘县环境保护局进行了备案,备案号:140224-2018-004-L 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生产工艺均未发生变化,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要求建设.本厂拆除原有采暖锅炉,减少了SO

2、烟尘排放量,具有环境正效益. 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环评要求:厂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二级标准,达标排放.采用水解―二段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44.94 m3/d.CODCr、BOD

5、SS、NH3-N处理效率分别为94.7%、96%、94%、40%. 实际采取的措施:厂内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1992)表3中二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灵丘县污水处理厂.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5m3/d.处理工艺为:污水→格栅井→隔油池→酸化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消毒→排放.自动间歇工作时间为20 h/d. 按要求完成.

(二)废气 环评要求:锅炉采用高效湿法脱硫除尘器,除尘效率90%,脱硫效率30%,烟囱高度25m;

抑制臭气产生量、消除污染源,如对粪尿及时处理,降低其含水率和畜舍有效通风,破坏粪尿的厌氧发酵环境,可抑制臭气产生;

及时清理屠宰车间,防止污水及废物散发臭气;

排气系统中安装除臭剂. 实际采取的措施:本厂现已拆除锅炉,采用灵丘县集中采暖;

设5台ES80H-Q1电热水器用于阿訇室、男女消毒室热水供应;

及时清理待宰圈粪尿,加强通风;

及时清理屠宰车间,安装排气扇,加强通风防止污水及废物散发臭气;

排气系统中安装除臭剂;

建设绿化隔离带. 按环评要求完成.

(三)噪声 设备噪声采取减振、吸声材料、隔声,风机密闭、消声等措施. 按环评要求完成.

(四)固体废物 环评要求:羊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羊肠胃内容物等经厌氧堆肥发酵后堆肥;

锅炉炉渣、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环卫部门. 实际采取的措施:羊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羊肠胃内容物在厂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后每日送灵丘县育鑫种养专业合作社(本厂西南距离本厂7.65km)固废堆放场,经堆肥后外售给当地农民用作农田肥料;

厂内设病羊隔离圈,及时报生防疫部门处理;

本厂西南侧7.6km设两座以上的安全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深度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填埋时,投入羊尸体,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井填埋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封口;

不产生锅炉炉渣;

厂内设封闭式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按环评要求完成.

(五)其他 环评要求:厂区加强绿化、道路进行硬化. 实际采取的措施:厂内绿化面积2000 m2,生活区、生产区道路硬化. 按要求建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本项目污水经处理后可以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二级标准.SS、COD、BOD

5、氨氮、动植物油、总大肠菌群的处理效率分别为75%、95.5%、95.5%、67.3%、83.6%、85.3%. 项目建设的环保设施基本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设计指标.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污水经处理后可以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二级标准.废水处理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灵丘县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厂区无组织硫化氢、氨监测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要求,即硫化氢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0.06mg/m3,氨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为1.5 mg/m3.

3、厂界噪声 该项目厂界由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共布设4个,昼间、夜间分别监测8次,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制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该项目废气污染源年排放总量为:COD0.95t/a,氨氮0.095t/a,满足灵丘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指标COD:3.0t/a,氨氮:1.0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废水 本工程废水处理后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灵丘县污水处理厂,满足总量指标要求. (2)废气 废气排放可达标排放. (3)固体废物 本厂产生羊粪便、肠胃内容物、污水处理站污泥羊粪便、污水处理站污泥、羊肠胃内容物在厂内固废暂存间,暂存后每日送灵丘县育鑫种养专业合作社(本厂西南距离本厂7.65km)固废堆放场,经堆肥后外售给当地农民用作农田肥料;

厂内设病羊隔离圈,及时报生防疫部门处理;

本厂西南侧7.6km设两座以上的安全填埋井,为混凝土结构,深度2m,直径1m,井口加盖密封.填埋时,投入羊尸体,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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