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2019-09-29
青南政办字〔2019〕6号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青岛市市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区直各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青岛市市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岛市市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青南政办发〔2018〕18号)同时废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青岛市市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和应急减排措施修订工作方案》《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山东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指导意见》《青岛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市南区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和青岛市其他行政区域内出现重污染天气,青岛市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需要市南区启动应急响应的处置工作. 预案体系 《市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衔接《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服从青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组织要求,衔接区有关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企业编制的应急响应减排操作方案(以下简称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企业名单附后.

(五)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统筹兼顾;

积极预防,加强应急;

各负其责,部门联动;

统一领导,分级管控;

科学应对,及时响应;

信息公开,社会参与.

(六)风险评估 不利的气象条件,城市扬尘易发场所、机动车、燃煤等主要排放源污染物排放量大,输入型污染和本地污染的叠加是引发我区重污染天气的主要原因;

重污染天气多出现在冬季采暖期间. 引发重污染天气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 我区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以下五个方面:扬尘污染源,包括建筑施工扬尘、市政施工扬尘、裸露土地扬尘、渣土和砂石运输车辆扬尘、道路保洁扬尘等;

交通污染源,主要为机动车尾气排放等;

燃煤污染源,包括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和冬季民用散煤燃烧产生的废气等;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包括加油站产生的油气和汽修行业产生的有机废气等;

以及露天烧烤、露天焚烧等其他污染源. 重污染天气发生时,容易引发呼吸系统疾病.同时,由于能见度低,容易引发交通、高空作业等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区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新闻办、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区城市建设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交警市南大队、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区专项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包括污染控制组、应急防护组和宣传工作组.

(二)主要职责 1.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承担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工作;

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

批准转发青岛市下达的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批准转发青岛市下达的Ⅱ级和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

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及区政府报告有关情况,承担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分管领导担任.负责组织落实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决定,传达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

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负责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收集、汇总、分析应急工作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负责转发青岛市下达的黄色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转发青岛市下达的Ⅲ级应急响应的启动、终止的通知. 3.应急工作组 (1)污染控制组 行业源控制组:由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工业企业燃煤、燃气锅炉(工业源)、汽修、加油站等行业的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工业堆场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制定应急响应限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并监督实施(名单见附件). 扬尘源控制组:由区城市建设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组成.负责督促管辖范围内建筑施工、市政工程施工、房屋拆除、城市绿化作业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

负责停止或减少管辖范围内建筑拆除工程、土石方作业等室外施工作业和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等使用有机溶剂作业措施的落实;

负责道路清扫保洁、洒水抑尘措施的落实;

负责对露天焚烧、露天烧烤,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混凝土等重型车辆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和运输过程中造成撒漏的违法行为的查处. 移动源控制组:由交警市南大队、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组成.负责落实重型柴油货车禁行措施;

加强冒黑烟车辆的查处. (2)应急防护组.由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组成.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落实卫生系统应急保障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做好敏感人群医疗救治,开展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等工作.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健康防护工作. (3)宣传工作组.由区新闻办、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区卫生健康局、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组成.负责按照上级部门和区专项指挥部的要求,开展重污染天气预防、建议性减排措施的宣传工作.

三、预警

(一)预警分级 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参照青岛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执行. 1.分级指标.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

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2.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由低到高分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

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

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

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

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

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 当预测AQI日均值>

200,又不满足上述预警条件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二)预警响应 接到市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发布、预警解除、预警等级调整等信息后,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生态环境局市南分局)及时通过金宏........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