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9-29
兰溪市艺博家具有限公司 年产300套精装房配套木制品生产线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报批稿) 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Zhejiang Hambor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Technology Co.

,Ltd 国环评证:乙字第2054号 编制日期 二一八年八月 目录1概述

1 1.1 项目由来

1 1.2 项目特点

1 1.3 评价关注环境问题

2 1.4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2 1.5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3 1.6 环评主要结论

5 2 总则

6 2.1 编制依据

6 2.2 评价重点

9 2.3 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9 2.4 环境质量标准

10 2.5 污染物排放标准

13 2.6 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4 2.7 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17 2.8 相关规划情况

18 2.9 周边污染源及配套设施

21 3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4 3.1 建设项目概况

24 3.2 工程分析

28 3.3 污染物产生排放源强汇总

44 3.4 风险因素识别

44 3.5 清洁生产

46 4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0 4.1 自然环境

50 4.2 空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3 4.3 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4 4.4 厂界噪声现状监测与评价

56 4.5 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57 5 环境影响分析

58 5.1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58 5.2 水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61 5.3 声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64 5.4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67 5.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69 5.6 环境风险评价

69 6 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76 6.1 废气治理措施分析

76 6.2 废水治理措施分析

80 6.3 噪声治理措施分析

81 6.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81 6.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82 6.6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

85 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88 7.1 社会与经济效益分析

88 7.2 环境效益分析

88 7.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89 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90 8.1 环境管理

90 8.2 环境监测计划

92 8.3 总量控制

93 8.4 排污许可证管理

94 9 环境影响评价与结论

96 9.1 基本结论

96 9.2 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99 9.3 结论

101 9.4 建议

101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环境及噪声监测点位示意图 附图3 项目车间平面图 附图4 项目周边环境照片 附图5 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兰溪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及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 附图7 项目评价范围包络线、周边敏感点及监测点位图 附件 附件1 备案项目登记赋码基本信息表 附件2 企业营业执照 附件3 不动产权证 附件4 危废处置协议 附件5 生活污水委托清运协议 附件6 总量调剂意见 附件7 油漆及胶水成分 附件8 监测报告 附件9 专家意见及修改清单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概述 项目由来 兰溪市艺博家具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经营范围为:家具、木门加工、购销等. 2017年,企业拟投资3000万元,利用自有厂房(兰溪市永昌赵红店头)6221.02m2进行精装房配套木制品的生产,购置设备主要有裁板锯、砂光机、喷漆线等设备,实施 年产300套精装房配套木制品生产线项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属C203 木质制品制造,为新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 第44号),本项目属于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油漆(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本项目属于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油漆(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接受委托后,在相关单位的配合下,对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监测和调查,按照国家有关环评导则,编制了 兰溪市艺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套精装房配套木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项目于2018年5月31日在兰溪市举行了专家评审会,并得出专家意见.会后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报告书(报批稿),现报请审批. 项目特点 生产工序主要为接收配件生产企业的订单,木材加工、组装,经喷涂即为成品,木制品加工、喷涂工艺为项目的主要污染产生环节,主要废气污染为木加工粉尘、砂光粉尘、有机废气. 木加工粉尘经收集+布袋除尘,砂光粉尘经收集+高效脉冲式滤筒除尘,处理后两股废气通过同一个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底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漆雾过滤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后15m高空排放;

喷面漆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喷淋+干式漆雾过滤器+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后15m高空排放.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帘废水、喷淋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地埋式一体化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在企业厂房内设置的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 评价关注环境问题 本评价重点关注废气、废水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可行性及危险固废的暂存、处置情况,关注无组织废气排放产生环节及减少无组织排放的措施;

关注项目实施后污染物排放情况及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关注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处置问题,关注省市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符合性,关注三线一单符合性.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2017年8月20日,兰溪市艺博家具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瀚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初步工程资料分析、现场踏勘、调查. 同时,根据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识别了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了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了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 2017年9月14日,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做了预测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并进行了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16日,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进行了公示. 经上述工作汇总后,我司编制完成了《兰溪市艺博家具有限公司年产300套精装房配套木制品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8年5月31日在兰溪市举行了专家评审会,并得出专家意见.会后我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完成了报告表(报批稿),现报请审批. 具体流程见图1.4-1 图1.4-1 具体流程图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5.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订),《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本项目不属于 限制、淘汰类 的项目. 另外,项目已在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平台上登记赋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 1.5.2 环境功能区划符合性判定 根据《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块属于 0781-Ⅴ-0-2西南部城镇与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 . 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对照该环境功能区划的禁止准入行业(负面清单),本项目从事家具制造(有喷涂),未列入该 区划 的禁止准入行业(负面清单).综上,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 0781-Ⅴ-0-2西南部城镇与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 的要求,符合环境功能区划. 1.5.3 城市总体规划及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符合性判定 项目在兰溪市永昌赵红店头实施,利用已有厂房进行生产,不新增用地,现有厂区用地属于工业用地.因此,项目符合《兰溪市域总体规划(2006-2020)》及土地利用规划. 1.5.4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判定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兰溪市永昌赵红店头(属于永昌工业区),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不涉及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经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来自工业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建成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 节能、降耗、减污 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兰溪市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块属于 0781-Ⅴ-0-2西南部城镇与工业发展环境优化准入区 . 本项目为二类工业项目,各类污染物经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对照该环境功能区划的禁止准入行业(负面清单),本项目从事家具制造(有喷涂),未列入该 区划 的禁止准入行业(负面清单). 1.5.5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判定 根据分析,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1.5.6 评价类型及审批部门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及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本项目属C203 木质制品制造,为新建项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令 第44号),本项目属于

九、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4锯材、木片加工、木制品制造---有电镀或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油漆(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 ?,本项目属于有喷漆工艺且年用油性油漆(含稀释剂)10吨及以上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环保部2015年第17号),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现生态环境部)审批项目目录内.根据《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发布及的通知》(浙环发〔2015〕38号),本项目未列入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设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清单,因此该项目由兰溪市环境保护局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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