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9-28
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中心机房租赁项目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JLHT-2017-056-FW(二次)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七年三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7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49

第四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8

第五章 评标办法

73

第六章 合同条款

78

第七章 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

89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JLHT-2017-056-FW(二次) 1.

采购条件 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中心机房租赁项目已委托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业主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中心机房租赁项目 2.2项目编号:JLHT-2017-056-FW 2.3供货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2.4采购内容:为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提供高标准的设备机房,实现对硬件设备统一管理与维护,以保证综合平台能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 2.5供货期:按合同约定. 2.6采购预算金额:135万元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3.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5月4日14:00时(北京时间).地点: 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吉林街16号 联系人:张兴伟

电话:1834302088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 邮编:130021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0431-88466626 监督部门:长春市二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0431-8465856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前附表序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1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综合平台中心机房租赁项目 项目地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2 采购人 采购人: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吉林街16号邮编:130000 联系人:张兴伟

电话:18343020885

3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民主大街222号邮编:130021 联系人:吕洪水

电话:0431-88466626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项目编号:JLHT-2017-056-FW(二次)

5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7年4月10日至2017年4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地点: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投标预备会 无8投标答疑截止时间 开标前15天前以书面形式(传真)提交(同时请提供答疑资料原件或电子邮件)采购代理机构,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统一答复给所有的供应商.

9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4日14:0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管理中心三楼会议室(吉林大路与吉林街交汇).

10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

1 份,副本

4 份、电子版一份(U盘) 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正本与副本分装.

11 投标有效期 90天(日历天)

1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5万元 提交形式:转账、电汇(从基本账户转入) 缴纳时间:2017年5月2日16:00时前递交至指定账户,若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供应商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收款人全称:吉林省华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17080104000293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长春市富豪支行

13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照国家计划委员会计 [2002] 1980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 [2003] 857号文件的取费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14 质量标准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15 采购预算 135万元

16 完成时间 按合同约定.

17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并同步启动服务支付50%,服务期限满6个月支付40%,合同到期支付10%.

1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根据得分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叙述项目的招标. 2.定义 2.1 采购人 / 招标方 / 买方 / 业主 系指前附表所指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前附表中所指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的招标机构. 2.2 供应商 / 投标方 / 卖方 系指: 2.2.1具备投标条件的独立法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有经营能力的企业. 2.2.2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的中国法律、法令和条例. 2.3 货物 系指卖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设计、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3.2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5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4.2投标报价统一按人民币报价.

(二)招标文件说明 5.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招标公告 5.1.2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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