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9-09-26
庄河市教育局智能化电能采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H-2016-139) 采购人:庄河市教育局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目录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第四章 评标方法 附件:1.

投标人须知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投标人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承诺书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预付款银行保函 6.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7.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说明:招标文件由正文和附件两部分组成.投标人应当完整地阅读、理解构成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正文和附件如有不一致的地方,须以正文为准. 政府采购公告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庄河市教育局的委托,对庄河市教育局智能化电能采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H-2016-139)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智能化电能采暖设备设施 一批 (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 备注: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244.12万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营业执照中载明电能设备设施及相关的经营范围;

(2)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电能设备设施及相关的经营范围);

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具有电能设备设施及相关的经营范围)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有电采暖器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 (4)投标人所提供的电采暖器及进户配电箱须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 注: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须将下列资质证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邮箱(songyc-00@163.com),并标明联系方式.(因投标人报名资料中无联系方式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项目报名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明(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人签字);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

5.售后服务机构委托代理协议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

6.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电采暖器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

7.投标人所提供的电采暖器及进户配电箱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对投标人进行报名登记(仅限于发放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经报名登记后的投标人可直接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前来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下列原件,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1)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

2)售后服务机构委托代理协议原件(外地投标人须提供);

3)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电采暖器生产厂家的有效经销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所提供的电采暖器及进户配电箱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认证)(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庄河市教育局 联系人:王福海 联系

电话:0411-89706122 集中采购机构: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庄河市世纪大街1号 项目联系人:宋永成 联系

电话:0411-89867668 传真:0411-89867668 电子

邮箱:songyc-00@163.com

七、监督

电话:0411-89873117 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月日

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序号 项目内容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庄河市教育局智能化电能采暖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 合格投标人的 资格条件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领取招标文件 的时间及方式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详见政府采购公告

3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4 样品要求 本项目需提供投标产品样品 递交样品的时间、地点:2016年月日时― 时止,庄河市建筑业管理处(庄河市红岩路402号). 在递交样品截止时间之后递交样品的投标将被拒绝. (1)样品名称: 电采暖器(1500W)(1套),进户配电箱(AL-8回路)1套. 必须提供实物样品,同时附有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具体参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样品不全的投标将被拒绝. (2)样品上须标明以下内容: ①项目编号 ②样品的名称 注:样品中不得体现投标人单位相关信息,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封存,供验收时使用,中标人提供的合同产品必须与样品相同;

其他未中标人的样品在评标结束后由投标人自行领回.

5 供货要求 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

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成地点:庄河市教育局指定地点;

3.质量保证期:一年(自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付款方式 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设备使用一十二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采购人在与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可约定在中标成交的中小企业提交预付款保函基础上,按一定比例向中小企业预付货款,其中: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按不高于20%的比例支付;

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高于30%的比例支付.(预付款保函是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应提供的 伴随服务 1.提供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运输、装卸、验收等与伴随货物交运及售后服务的有关费用,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2.在货物质量保证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应及时免费予以现场维修或更换. 3.在货物保质期外,应及时提供终身的维护服务.采购人可选择质量保证期外的其他维修服务商.

6 最高限价及 投标保证金 最高限价:1244.12万元,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24万元. 说明: 1.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2.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月日时. 3.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 投标保证金(政采ZH-2016-139) 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收款单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建行行号:105222091609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虽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所交纳的数额不足或未能出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银行电汇回执单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友情提醒:请投标人同时携带由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银行电汇回执单复印件一份)

7 评标委员会人数 共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人,其余为技术、经济类专家.

8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1.一式8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7份.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单独密封,正本(1份)封在一个内层包封,副本(7份)封在另一个内层包封,且在包封上标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然后再将正、副本两个包封,统封在一个包封中. 3. 开标一览表 单独密封、递交.

9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10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确认中标后,要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其投标报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必须以电汇方式交纳,且需在电汇凭证上标注 履约保证金(政采ZH-2016-139) 字样,其他方式交纳的保证金予以拒绝. 收款单位: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庄河支行 建行行号:105222091609 银行账号:21201502500059006789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中标人提交的货物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止,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时,供应商须携带专用收款收据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9室办理. 注:采购人与中小企业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比例为合同金额的5%.(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投标人须知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1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日.

12 中标服务费 见投标人须知36条13 询问和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4 其它 1.凡是已向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参与投标,领取采购文件后又不能参加此次采购项目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时)前书面通知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2.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代表人参加会议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注:招标文件中的号项为投标人必需满足项,否则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第二章 招标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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