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9-07-28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5〕162号 关于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 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 你公司《年产2万吨改性型胶粘新材料联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收悉.

经我局建设项目联席会(2015年第18次专题会议)研究,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采取的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措施,该项目污染物可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利津滨海新区银海三路以北、金河一路以东.项目建设20000t/a间苯二酚(联产40000t/a间苯二胺)装置一套,同时配套建设10000m3/h煤制氢装置一套.项目以苯为原料,浓硫酸为催化剂的条件下与硝酸发生反应制得硝基苯,进一步硝化得到混二硝基苯,混二硝基苯在甲醇为溶剂、镍骨架催化剂的条件下加氢还原,得到混二苯胺,精制后得到间苯二胺、邻二苯胺、对二苯胺,部分间苯二胺在酸性条件下水解生产间苯二酚,同时副产硫酸铵.本项目年生产间苯二胺20000吨、间苯二酚20000吨,同时副产对苯二胺、邻苯二胺、硫酸铵、硫磺.项目总投资为12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65万元.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10000m3/h煤制氢装置一套、20000 t/a间苯二胺装置一套、10000 t/a间苯二酚装置一套,并配套建设储罐、400吨/天污水处理站、事故水池、60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锅炉3台(2用1备),10 t/h燃气锅炉1台,危废焚烧炉一座等;

二期建设20000 t/a间苯二胺装置一套、10000 t/a间苯二酚装置一套,储罐、事故水池、危废焚烧炉依托一期工程,污水处理站扩建至800吨/天、再建600万大卡燃气导热油锅炉2台.项目属于备案制(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号:1405600046).项目未批先建,属于省政府清理违规建设项目中完善类项目,已经依法查处完毕.

二、项目整改和运行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废气污染防治.项目配套的锅炉、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烟气经45米高排气筒排放,SO2和NOX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限值,烟尘达到《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表2限值.煤制氢装置解吸气进入锅炉用作燃料.间苯二胺装置硝化机产生的硝烟经"二级浓硫酸吸收+二级碱液吸收"处理后经25 m高排气筒排放;

间苯二胺装置预洗机、中和机、洗涤机、回收水槽废气经二级碱液吸收后与硝化机废气共用一根排气筒,尾气中硝烟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氮氧化物(硝酸使用和其他)二级标准执行.间苯二胺装置萃取器、加氢釜、加氢分离器、脱甲醇塔、精馏分馏尾气以及间苯二酚装置脱脂塔、脱轻塔、脱焦塔、有机物捕集器尾气全部送自备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理,烟气经SCR脱硝+布袋除尘处理,排气筒不得低于30米,外排废气中烟尘、SO

2、NOX达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表3标准,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措施,实行LDAR(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

甲醇、苯、乙酸乙酯采用内浮顶储罐,硝酸、氨采用卧罐设置水封吸收器;

储煤场设置煤棚,除了进出口之外,设置不低于1 m高的围墙,装设防风抑尘网,减少煤尘飞扬;

对存储煤炭采用喷水抑尘;

硫酸铵在包装机、输送带等处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布袋除尘器处理.厂界苯、硫酸雾、氮氧化物(硝酸使用和其他)、甲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标准,氨、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

(二)废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排水管网,优化污水处理方案.煤制氢装置造气炉废水、洗气塔废水经化学法(投入氧化镁和磷酸)脱氮除硫预处理;

间苯二胺装置硫酸加热器废水、中和机排出的红水经"铁粉还原+双氧水氧化"预处理,两预处理水与煤制氢装置水分离器废水、间苯二胺装置脱水塔冷凝器排放废水、MVR蒸出水、设备(场地)冲洗废水、真空泵废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送自备污水处理站,经"电催化反应一体化装置+芬顿+厌氧+好氧+芬顿深度处理+活性炭过滤",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并满足利津滨海新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按照"一企一管"的要求,设专有管线排入利津滨海新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对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地面、污水收集及处理系统、装置区、储罐区等进行严格防渗、防腐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三)固废污染防治.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空气过滤器滤尘、造气炉渣、炉气除尘器滤尘、锅炉和导热油炉灰渣、焚烧炉渣为一般固废外售或卫生填埋;

精脱硫塔废活性炭、压滤机滤渣、对苯二胺装置蒸渣塔废渣和蒸馏釜废渣、二酚装置压滤机废渣送危废焚烧炉焚烧;

废制氧吸附剂、变换床废催化剂、废制氢吸附剂、加氢催化剂由厂家回收;

废脱硫液、精脱硫塔废氧化锌、废碱液、自备污水处理站剩余污泥、焚烧炉飞灰属于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转移时执行五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暂存场所应分别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设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控.厂内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制定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应急物资,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

化学危险品等按规定妥善管理.新建一座1200m3事故水池,设置连锁控制系统和紧急切断系统,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直接外排.

(六)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建成后,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控制在9.67吨/年、0.97吨/年以内,纳入利津滨海新区污水处理厂统一管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3.6吨/年、4.94吨/年以内.

(七)其它要求.报告书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装置区300米、储罐区边界200米的包络线.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固体废物堆放场,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三、由利津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整改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市环境监察支队不定期抽查.

四、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你公司在完成整改,且利津滨海新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投运后,方可向利津县环保局书面提交试生产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试生产.在项目试生产期间,按规定程序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8月13日 抄送:市环境监察支队,利津县环保局.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3日印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