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28
目录 1.

前言

4 1.1建设项目背景

4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4 1.3建设项目特点

5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5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6 1.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6 2.总论

7 2.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7 2.2评价依据

8 2.3环境功能区划及评价标准

12 2.4评价工作等级及范围

17 2.5评价时段

22 2.6评价工作内容及重点

22 2.7污染控制与保护环境的目标

23 2.8污染因子筛选

24 2.9评价工作程序

25 3.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7 3.1整合矿井项目概况

27 3.2整合方案(改扩建工程)概况

36 3.3改扩建项目工程分析

56 3.4污染源分析

69 3.5改扩建前后主要污染物 三笔账

79 3.6本矿退役期(闭矿)污染物排放

80 3.7污染物总量控制

81 3.8清洁生产

83 4.矿区环境概况

86 4.1自然环境概况

86 4.2生态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90 4.3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98 4.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102 4.5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08 4.6声环境质量现状

110 4.7固体废物排放现状

114 5.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116 5.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116 5.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134 5.3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

139 - 5.4环境空气环境影响评价 -

157 - 5.5声环境影响评价 -

163 - 5.6固废影响分析 -

169 - 5.7环境风险评价 -

173 - 6.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

181 - 6.1生态环境保护及生态恢复整治方案 -

181 - 6.2地表水保护措施 -

187 - 6.3地下水保护措施 -

191 - 6.4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192 - 6.5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

193 -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

195 - 7.1 环境保护工程投资分析 -

195 - 7.2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及评价 -

197 - 7.3 环境经济效益综合评述 -

199 -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

200 - 8.1环境管理计划 -

200 - 8.2环境监测计划 -

201 - 8.3改扩建后的环保工程验收 -

202 - 9.评价结论与建议 -

204 - 9.1结论 -

204 - 9.2建议 -

208 - 1.前言 1.1建设项目背景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隶属于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的下属企业.峰峰集团有绵长的历史根脉, 1949年9月成立峰峰矿务局.1998年8月由原煤炭工业部部属企业划拨到河北省管理,2003年7月改制为峰峰集团有限公司.2008年6月,与河北金能集团强强联合,组建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峰峰集团是我国焦煤和动力煤重要生产基地,从南到北赋存着焦煤、肥煤、瘦煤、无烟煤等品种,尤其是冶炼用焦煤属我国保护性稀缺煤种,被誉为 工业精粉 .年产原煤20.0Mt以上,精煤10.0Mt以上.化工产业的在建省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峰峰煤化工项目总规模5.0Mt焦炭、0.3Mt甲醇及下游延伸产品.煤矸石、煤层气综合利用发电总装机容量137.5MW.2010年企业总资产243亿元,营业收入700亿元.下设49个分(子)公司,在册职工40556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2011年8月进入拜城从事煤炭采掘生产与经营,下辖9个煤矿、1个焦化厂,职工人数达到2800人.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在拜城矿区内,该矿区总体规划已审查通过,矿区总规环评正在上报中.察尔齐煤矿为该矿区规划八号矿井,由城镇煤矿(0.09Mt/a)、察尔齐煤矿(已关闭)、弘扬煤矿(0.09Mt/a)整合而成.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规,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特委托我院承担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受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委托,我院项目组人员在仔细研究了本工程的设计资料,对项目区进行了现场勘查、监测委托和公众调查后,结合工程特点和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通过对工程相关资料和区域环境资料的分析,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3建设项目特点 本项目是新疆拜城矿区规划的八号矿井,为城镇煤矿(0.09Mt/a)、察尔齐煤矿(0.09Mt/a)、弘扬煤矿(0.09Mt/a)整合而成.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0.9Mt/a,主要系统留有1.2 Mt/a的条件,服务年限24.7a.由于上述煤矿早已关闭,本次改扩建工程所有设施及工程均需重建. 1.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煤矿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开采规模为0.9Mt/a,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2013年修订)对井工矿生产规模的要求. (2)本项目生产规模为0.9Mt/a,属中型煤矿,机械化程度100%,污废水综合利用率100%,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沉陷土地复垦率达85%,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开采工艺和资源回采率均符合国家建设高产、高效、高技术含量的现代化生产矿井的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煤炭工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的要求. (3)《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中指出:应 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

发展干法或节水的工艺技术,减少水的使用量;

大中型煤矿矿井水重复利用率力求达到65%以上 .本项目所产原煤全硫(St.d)含量在0.41%~0.53%之间,属特低~低硫分煤.采取将井下排水、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全部复用的措施以减少水的使用量,本项目产品及资源利用符合该《技术政策》相关规定. (4)项目井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资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没有文物保护单位,也没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项目矿井水综合利用率达100%,生活污水不外排;

本矿配套建设选煤厂.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加强煤炭矿区总体规划和煤矿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 (5)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国家地方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不涉及冰川、森林、湿地、基本草原等环境敏感区,选址及污染治理措施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行业环境准入条件(修订)》(自治区环保厅,2017年1月)相关要求. 1.5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会产生一系列的污染源及污染物,对项目区的空气、声、生态、水环境都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根据本项目采用的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本项目应重点关注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矿井污废水的污染影响及综合利用、矿区废气治理及固废污染防治及利用、 以新带老 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通过分析其影响及防控措施,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1.6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本项目属煤炭采掘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可实现达标排放,各项指标基本可满足清洁生产要求,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成大的污染影响,同时本项目建成后可以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对推动当地经济以及增加当地就业机会也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基于上述分析,本环评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本环评报告书呈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将作为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及企业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工作期间,我们得到了各级环保部门、监测站及建设方的指导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2.总论 2.1评价目的与指导思想 2.1.1评价目的 为了把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拜城矿区八号矿井(察尔齐煤矿)改扩建工程生产过程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轻到最低限度,使当地环境质量不致于下降,为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及主管部门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法和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评价主要应弄清以下问题: (1)在对项目现有的工程特征、环境现状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分析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生产工艺过程是否符合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政策;

(2)通过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掌握项目区环境质量现状、存在问题、污染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的措施;

(3)通过对本项目采用煤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回采率、地面煤的加工工艺、煤矸石及矿井排水的回收利用情况等分析,评价其清洁生产水平;

(4)对项目造成的污染和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分析项目排放的各类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是否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

(5)对存在的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提出技术可靠、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经济合理的污染防治方案和生态环境减缓、恢复、补偿措施;

(6)通过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满足性分析,论证项目建设规模、工艺、布局、固废处置场的选址等环境可行性及与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规划的相符性;

(7)从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及继续生产的必要性,为主管部门决策、环境管理及建设单位做好各项环保工作提供科学依据.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最终应采取的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提出明确意见,就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结论. 总之,通过环评完善环境保护手续,找出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解决的方案,使企业走上正规、合法的生产轨道,实现生产与环境的良性互动,保证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2.1.2评价原则 (1)依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定,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清洁生产、全过程控制的现代环境管理思想和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密切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特征,在满足区域总体发展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的总原则下,以科学的态度、实事求是的精神和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开展各项环评工作. (2)该项目为煤炭资源开采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问题除具有一般传统工业污染特征外,矿井水、煤矸石外排以及地表沉陷引起的井田范围水资源和生态破坏是本项目的主要特点,且影响延续时间较长、范围较大.因此,本次评价将密切围绕项目的重要特点开展各项环评工作. (3)贯彻 以人为本 和 可持续发展 的科学发展观,努力推动清洁生产工艺的实施,探讨矿井水、矸石等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途径及可行性,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矿区生态保护及生态综合整治方案,将本项目建设成资源节约型和生态友好型的矿井. (4)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纲目条理清楚、论据充分、重点突出、内容全面、客观. 2.2评价依据 2.2.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版)》(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修订). 2.2.2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订版)》(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修正案)》,(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修订案)》(2013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起施行). 2.2.3国家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年11月29日);

(2)《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

(5)环发[2014]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2014年3月25日. (6)《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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