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09-28
宁海县中心屠宰场迁建(一期)工程 招标文件招标人:宁海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人: 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时间:二一七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2.

招标文件

15 3. 投标文件

16 4. 投标

19 5. 开标

20 6. 评标

21 7. 合同授予

21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22 9. 纪律和监督

22 10 违约

23 11 中标承诺

23 12 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

23 13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6 评标办法前附表

27 1. 评标方法

28 3. 评标程序

28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32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35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35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8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84

第七章 工程量清单

117

第八章 图纸(另册)

118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 宁海县中心屠宰场迁建(一期)工程 施工投标邀请书 :

1、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 宁海县中心屠宰场迁建(一期)工程 的施工投标.

2、请你单位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上午8: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 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17年月日时分前以传真方式予以确认.

3、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1幢16楼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

电话:0574-59979515 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联系人:胡江南 联系电话/传真:0574-65586889 2017年月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 招标人 名称:宁海县商贸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世贸中心1幢16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574-59979515 1.1.3 招标代理人 名称: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四楼 联系人:胡江南 电话/传真:0574-65586889 1.1.4 项目名称 宁海县中心屠宰场迁建(一期)工程 1.1.5 建设地点 本工程位于宁海县宁东开发园区,宁东污水处理厂西侧,东临宁松线,西靠毛屿港. 1.1.6 工程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6644平方米,项目分二期建设,本工程为一期工程,用地面积33978平方米.一期总建筑面积22297平方米,其中1#楼建筑面积3467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5150平方米,3-1#楼建筑面积7338平方米,3-2#楼建筑面积716平方米,3-3#楼建筑面积4436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为497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1017平方米,5#楼79平方米,两个门卫94平方米.建筑层数:1#、2#楼为五层,其余建筑均为一层. 1.1.7 工程造价 85413346元1.1.8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1.1.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1 合同形式 单价合同 1.2 资金来源 自筹 1.3.1 招标内容 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安装及附属等项目(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管理范围:上述承包范围及招标人另行发包工程(电梯、厨房设备、太阳能设备、污水处理设备、废气处理设备、冷库设备、蒸汽锅炉系统及屠宰流水线等)的管理.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4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以开工报告为准) 1.3.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验收合格. 1.3.4 安全要求 合格. 1.3.5 创优夺杯要求 确保获得市 结构优质奖 . 1.3.6 工程类别 按工业与民用建筑三类工程取费,弹性费率取中值;

其中:文明施工费、管理费按浙建站定[2016]23号通知,民工工伤保险费按甬发改投资[2014]540号通知执行,税金按11%计取. 1.3.7 报价要求 上限:

80608248 元;

下限:

77404850 元(均含本数,其中暂定价项目费用未下浮) 1.4.3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1.9.1 踏勘现场 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以便对该工程整体状况有较多了解,并结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认真做好投标工作.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分包前须征得业主书面意见并符合有关分包规定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 2.2.1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5天以前以书面形式 2.2.2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3.2.2 工程报价方式 按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法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60天内(含60天) 3.4.1 投标保证金

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

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

4、保证金金额: 捌拾万元

5、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前实际到帐

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

电话:65131823.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和投标有效期一致. 3.7.3 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

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部分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

2、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须由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具体要求如下: (1)造价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全国注册的造价工程师;

②具有土建、安装专业造价员;

(2)如投标人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由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

(3)如投标人不具备相应造价人员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编制,并由受委托 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并加盖专用章,同时在商务标中附入委托咨询合同原件和受托单位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复印件.两家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委托同一家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报价文件.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7.4 投标文件份数 ①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每一份的封面上均应有清晰的正本、副本标识字样. ②《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一份.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①投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必须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在包封容量不足的情况下,允许使用多个包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 投标文件 或 《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 的标识字样. ②包封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并标明 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封 的标识字样. ③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文件》电子光盘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00秒4.2.2 投送地址 开标地址 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五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

4.2.3 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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