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9-23
附件1 《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修订说明 《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主要作了三方面修订,具体如下:

一、删除企业2表(重点流通企业综合情况统计报表)和集团1表(重点流通企业集团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二、对销售1表(重点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销售统计报表)、销售2表(重点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数量统计报表)、经营1表(重点行业经营情况统计报表)部分指标进行调整,具体见下表: 销售1表 旧制度指标 新制度指标 门店数 (个) 门店数 (个) 其中:直营店(个) 其中:直营店(个) 加盟店(个) 加盟店(个) 销售综合毛利率 (%) 删除 商品销售额 商品销售额 销售额按类值分 销售额按类值分 食品 粮油、食品 其中:粮食 其中:粮食 食用油 食用油 肉类 肉类 禽类 禽类 蛋类 蛋类 鲜菜 鲜菜 鲜果 鲜果 水产品 水产品 奶及奶制品 奶及奶制品 饮料 饮料 烟酒 烟酒 其中:烟 其中:烟酒酒服装 服装 鞋帽 鞋帽 其中:鞋 其中:鞋帽帽针、纺织品 针、纺织品 化妆品 化妆品 金银珠宝 金银珠宝 日用品 日用品 五金、电料 删除 体育、娱乐用品 体育、娱乐用品 其中:健身器材 其中:健身器材 照相器材 照相器材 体育用品 书报杂志 书报杂志 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 删除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 其中:洗衣机 其中:洗衣机 电冰箱 电冰箱 空调 空调 电视机 电视机 中西药品 中西药品 文化办公用品 文化办公用品 其中:计算机及其配套产品 家具 家具 通讯器材 通讯器材 其中:移动电话 其中:移动电话 煤炭及制品 删除 木材及制品 删除 石油及制品 石油及制品 化工材料及制品 删除 金属材料 删除 建筑及装潢材料 建筑及装潢材料 机电产品及设备 删除 汽车 汽车 其中:轿车 其中:乘用车 其他 其他 销售2表 旧制度指标 新制度指标 电视机 电视机 其中:液晶电视 其中:智能电视 3D电视 超高清电视(4K电视) 电冰箱 电冰箱 ?其中:对开门电冰箱 其中:对开门电冰箱 三门电冰箱 删除 一级能耗冰箱 洗衣机 洗衣机 ?其中:滚筒洗衣机 ?其中:滚筒洗衣机 空调 空调 ?其中:变频空调 ?其中:变频空调 智能空调 一级能耗空调 电脑 电脑 ?其中:笔记本电脑 其中:笔记本电脑 ? 平板电脑 平板电脑 台式一体机 手机 手机 其中:3G手机 其中:3G手机 4G手机 数码相机 数码相机 ?其中:单反相机 ?其中:单反相机 微单相机 摄像机、微波炉、电磁炉、 抽油烟机、热水器、电饭煲 删除 空气净化器、净水器、跑步机、 山地自行车、按摩椅、学习机 猪肉 猪肉 牛肉 牛肉 羊肉 羊肉 禽肉 禽肉 禽蛋 禽蛋 经营1表 旧制度指标 新制度指标 项目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项目 营业收入 删除 餐饮 餐饮 旧货零售 旧货零售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 办公服务 办公服务 清洁服务 清洁服务 休闲健身 休闲健身 屠宰 删除 物资回收 住宿 家政服务 洗染 摄影 修理 沐浴 美容美发 拍卖 典当 仓储 会展 租赁

三、新增"购物中心经营情况统计报表",表样如下: 项目 本期 上年同期 甲12?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其中:百货店 电子、电器专业店 大型超市 超市 专卖店 其他 餐饮业营业额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营业额 其中:电影院 溜冰场 KTV 电玩城 其他 合计 附件2 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4年7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一、总说明

(一)流通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目前,我国正处于流通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历史时期,国内市场持续扩大,流通产业快速发展,影响市场稳定的因素也不断增多.快速、全面、准确监测流通行业运行情况,已成为一项刻不容缓的任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赋予商务部"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能,制定《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二)本制度监测对象为批发、零售、餐饮、旧货零售、物业管理、办公服务、清洁服务、休闲健身等8个行业的重点企业.样本企业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所推荐企业在业态、所有制、地域、规模等方面需具有代表性.

(三)监测内容为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家电、汽车等20大类商品的销售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手机等18种商品的销售量,餐饮、旧货零售、物业管理、办公服务等6个行业的经营收入,购物中心经营情况.

(四)填报时间: 1.企业1表,首次注册时填报,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需及时进行更新. 2.销售1表、销售2表、经营1表,月报表,每月6日前填报上月数据. 3.购物中心报表,季报表,每季度首月15日前填报上季度数据. 4.春节、"十一"等节假日期间或市场发生重大异常波动时,商务部可视情况启动周报或日报监测.

(五)填报方法: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监测样本企业通过登录商务部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qyscyxs.mofcom.gov.cn)报送数据.

(六)本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

(七)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负责本制度报表的接收、监测系统建设、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

(八)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报送数据的同时,要加强对本地区重点流通企业运行情况的分析.

(九)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样本企业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十)统计资料公布:每月中旬在商务部商务预报网站(cif.mofcom.gov.cn)发布上月粮油食品、饮料、烟酒、服装、鞋帽、家电、汽车等商品销售额数据,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手机等商品销售量数据,餐饮、旧货零售、物业管理、办公服务等行业经营收入数据,每季度首月发布上季度购物中心经营收入数据.

二、报表目录表号表名报告期别 报送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 页码 企业1表 《重点流通企业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不定期 所有企业 首次注册时填报 网络直报

12 销售1表 《重点批发零售企业商品销售统计报表》 月报 批发、零售企业 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销售数据 网络直报 14-16 销售2表 《重点零售企业商品销售数量统计报表》 月报 零售企业 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销售数据 网络直报

17 经营1表 《重点行业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月报 餐饮、旧货零售等行业企业 每月6日前报送上月经营数据 网络直报

18 购物中心报表 《购物中心经营情况统计报表》 季报 购物中心 每季度首月15日前报送上季度经营数据 网络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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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表格式 重点流通企业基本情况统计报表

20 年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所在地 联系 方式 电话 邮政编码 手机 电子邮箱 传真 网址 行业类别 企业规模 登记注册号码 登记注册类型 经营形式 零售/餐饮业态 营业收入 万元 资产总计 万元 从业人员 人 营业面积 平方米 说明:1.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企业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2.行业类别包括批发、零售、餐饮、旧货零售、办公服务、清洁服务、物业管理、休闲健身活动. 3.企业规模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划分标准如下(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

微型企业只须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行业名称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批发业 从业人员(X) 人X≥200 20≤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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