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9-27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项目 政府采购 (第四次,甘政采招〔2018〕17号) 招标文件中国・四川(甘孜州) 招标编号:5133202018000103 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6月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2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4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44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0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6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受甘孜州公路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甘孜州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项目(第四次,甘政采招〔2018〕17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33202018000103

二、招标项目:甘孜州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项目(第四次,甘政采招〔2018〕17号)

三、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安排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主要包括低平板运输车1辆、高空作业车1辆,履带式挖掘机4台,沥青加热罐3台;

采购预算:304.8万元.本项目共3包. (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自2018年6月13日至2018年6月22日08: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甘孜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办事指南 栏目(http://www.scgzzg.com)下载《政府采购项目潜在投标(响应)供应商报名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鲜章后扫描发至电子邮箱(2973079971@qq.com)报名;

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交易受理科工作人员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潜在投标供应商无投标限制情形后,免费向其发送相应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潜在投标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后,回复电子邮件予以确认.领取招标文件后,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7月5日09: 00(北京时间),地点(开标地点)为: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2.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sczfcg.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甘孜州公路管理局. 地址:康定市东大街193号. 联系人:冬琴. 联系

电话:0836-2832703,15983736134. 采购代理机构: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康定市炉城镇沿河西路1号工商大厦1楼. 联系人: 罗鹏皓(交易受理科). 联系

电话: 交易受理科0836-2860333,1822852700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2.1 采购人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 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3.2 采购项目名称 甘孜州公路管理局公路养护机械设备项目(第四次, 甘政采招〔2018〕17号) 3.3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04.8万元(其中第1包:52万元,第2包:200万元,第3包:52.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4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304.8万元(其中第1包:52万元,第2包:200万元,第3包:52.8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 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实质性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每次失信行为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每次失信行为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3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本项目对失信企业的具体惩戒办法在

第七章评标细则及标准中规定.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6.1 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 (非单一产品采购时,须注明核心产品) 低平板运输车、高空作业车,履带式挖掘机,沥青加热罐.

7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文件 根据本章第

8、9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是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3.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17 投标保证金 无18.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天. 19.1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和 开标一览表 份数 正本1份、副本1份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 开标一览表 (一式两份)以及单独封装

第五章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2份). 21.1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7月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四川省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组织区). 23.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26 评标情况公告 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7.2 中标通知书领取 招标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应在中标公告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联系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

电话:0836-2832526. 28.4 合同编号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甘孜州人民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科进行合同编号.联系人:张冬玲,联系

电话:0836-283563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31.1 履约保证金 金额:本采购项目中标金额的10%. 交款方式:1.银行转账形式;

2.银行电汇形式;

3.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收款单位:甘孜藏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 开户行:农行康定市支行. 银行账号:22-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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