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9-09-26
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 方案意见业务手册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 2018年8月16日发布 目录前言1

一、受理范围

2

二、办理依据

2

三、实施机关

2

四、许可人员

3

五、许可条件

3

六、申请材料

3

七、许可时限

4

八、许可收费

4

九、许可证件

4

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

4 十

一、中介服务

4 十

二、指定培训

4 十

三、资质资格

4 十

四、许可办理

4 十

五、投诉举报

9 附件1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办事流程示意图

11 附件2《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编制指南

12 附件3编制《节水方案》需注意事项

21 附件4官渡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查申报表

22 附件5行政许可申请书

27 附件6行政许可决定书

28 前言本业务手册按照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行政许可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DB53/T 543―2018)、《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起草.

开展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审批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公正、高效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本业务手册的相关要求进行. 本业务手册的归口管理部门: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 本业务手册主要编写人:李俊芬、张山秀、杨永祥 本业务手册为首次发布. 本业务手册的解释部门: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 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 业务手册

一、受理范围 本业务手册适用于官渡区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 适用对象:开发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单位(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团组织、外企、民营私营合资企业、个体工商企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办理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供水企业和自建供水设施的单位应当加强供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减少水的漏失. 《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二条规定: 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应当经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市城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意见.建设单位在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意见. 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节水标准和规范进行节水设施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当严格审查节水设施相关内容.

三、实施机关 行政许可实施机构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为法定授权机构.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是办理该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机关,负责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现场踏勘、审查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许可人员 受理人和审查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节约用水措施专业能力,应当接受法律和相应的业务培训、考核,并取得行政执法证. 决定人应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和节约用水措施专业知识,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在官渡区范围内城市规划区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当参照《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编制指南》制定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并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审批条件的,作出不予审批的书面决定或整改通知.

六、申请材料 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份数 其他要求

1 行政许可申请书 原件 1份 申请人需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官渡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申报表》 所有材料在申请时提交. 所有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 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5)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需要验原件.

2 官渡区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申报表 原件 2份3加盖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公章的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 原件

4 《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编制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复印件 1份5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原件 1份6申请人(或单位)的法定身份证明(单位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 复印件 1份

七、许可时限 申请时限:工作日均可申请. 受理时限:工作日内即时受理. 法定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现场踏勘时间).

八、许可收费 本许可事项不收费.

九、许可证件 本行政许可事项提供实施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文件作为审批结果,《行政许可决定书》. 批复类型:纸质红头文件原件 批复名称:官渡区水务局关于对《XX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审查意见的批复》 有效期限:无期限限制.

十、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 本行政许可事项无共同许可与前置许可. 十

一、中介服务 无 十

二、指定培训 无 十

三、资质资格 无 十

四、许可办理

(一)通则 本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决定、文书制作与送达、决定公开等环节.

(二)申请

1、通则: 申请阶段一般包括申请接收、登记、申请编号、收件凭证送达以及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等环节.

2、申请接收: 申请接收方式:接收纸质申请及材料.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 接收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 接收地址:昆明市官渡区云秀路2898号(官渡区人民政府4号楼1楼). 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 00~12:00,下午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材料审核:申请人委托他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要求委托人提交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受理人应留存申请人、申请委托人的姓名,电话. 材料审核:受理人在核对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后,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下一流程.

3、登记: 受理人在对申请人委托授权书、申请材料核对后,符合要求的,受理人对其申请事项进行登记, 填写《行政审批事项受理情况登记表》.登记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时间、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申请材料名称及份数等内容.

4、收件凭证送达: 受理人在审核申请人材料符合要求后,为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付申请材料清单),作为材料接收的依据,收件凭证内容包括接收到的申请材料名称、收件时间、申请进度查询方式、办理期限等内容,申请人签字作为收件送达的凭证. 5.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 官渡区区级建设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意见审批的接件人应通过网络、电话或窗口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

(三)受理 1.通则: 受理阶段一般包括受理审核、补正材料、受理决定、审查方式确定和收件转办等环节. 2.受理审核: 前台综合窗口受理人对申请人的纸质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现场审核,时间不超过1小时.申请被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申请不被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

提交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3.补正材料: 前台综合窗口受理人经现场审核,发现申请材料不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要求时,经办人应发出《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并要求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补正材料.申请人逾期不补正的,作退件处理. 4.受理决定: 经审查,现场受理时,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材料目录的,予以受理.窗口接收应在受理之日由经办人出具《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各一式二份,一份给申请人,另一份留底. 经审查,申请许可建设项目不在受理范围的,不予受理.窗口接收应在受理之日由经办人出具《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可获得实施机关出具的补正材料通知书.各一式二份,一份给申请人,另一份留底. 受理决定送达方式为窗口直接领取,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5.收件转办: 窗口受理材料后1小时内通知业务科室,业务科室在接到领件通知后,应及时安排人员,到政务中心领取资料并在《收件材料接收凭证》上签收,并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开展审批、审核工作.

(四)审查 1.通则 审查方式一般是书面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技术审查 2.审查方式 本行政许可事项采用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均由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组织实施.

(五)决定 经书面审查并完成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由审查人签署意见,由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1.经复核,符合规定条件的,同意许可;

2.经复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同意许可,或者由申请人提出退件申请,经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同意后,终止审批程序. 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自受理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决定书》.

(六)许可送达

1、通则: 许可送达阶段通常包括许可制作、许可送达、许可归档等环节.

2、许可制作: 行政审批窗口收到申请人经修改完善由专家组长签名的报批稿后转交科室,由科室根据《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行政许可审批表》,承办人员拟处理意见要明确,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经承办机关审查意见由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机关负责人意见,可以是主要负责人签署,也可以是分管领导签署,批准意见应当明确并具体,不能仅签名不签署意见,要签名并注明日期.制作完成《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并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

3、许可送达: 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制作完成后,业务科室于办理时限前一天将办理结果文书及《官渡区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流转表》转交窗口.需抄送相关部门的,由业务科室负责完成. 窗口核对办理结果文书所载信息无误后在《官渡区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流转表》和网上审批系统上签收,经核对发现信息有误的,不予接收.能当场更正的,业务科室应当场更正;

不能当场更正的,业务科室应即时将更正后的办理结果文书及《官渡区水务局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办理流转表》转交窗口. 窗口人员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取件.窗口工作人员核对相关信息后发放办理结果文书,电话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批复.批复发放时,并要求申请人在《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办理送达回证签收表》上签名,予以送达确认.

4、许可归档: 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后10个工作日内,由业务科室按《昆明市官渡区水务局行政许可法律文书和行政许可档案规范》制作卷宗,经行政审批科按《昆明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昆明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审核并签署意见后装订成册,每年年终交办公室集中归档.

(七)决定公开 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审批结果公告制度.所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都应在审批结束后进行公告.每个许可事项自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业务科室填写公示表格,交行政审批科交局办公室在2个工作日内分别在行政审批信息平台和官渡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八)许可服务

1、基本要求: (1)网站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