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9-23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购置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比选项目编号:QBJJYJ-2019-01 比选文件 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2019年4月目录

第一章 比选邀请

2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5

第三章 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要求

20

第四章 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2

第五章 项目概况及要求

25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26

第七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46

第八章 合同条款(草案)

53 比选邀请 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对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购置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比选,特邀请具备相应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比选项目编号:QBJJYJ-2019-01 比选项目名称: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购置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情况: 本项目共1个包,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购置幼儿园厨房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比选文件

第五章).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比选申请人应符合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禁止进入政府市场的处罚还在有效期内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比选文件报名时间及地点: 比选报名时间:自2019年4月19 日至4月23 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比选报名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13楼计财基建科(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效证明文件,并将相应材料交采购人留存:

1、比选申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2、比选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比选报名时必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比选申请人信息;

若因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自身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4月29日14:00(北京时间). 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快递的比选申请文件(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4月29日13:30时- 14:00时).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教育局13楼). 本比选邀请在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官网(http://www.qbj.gov.cn/qbjq/c121969/qjyj_index.shtml)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联系人及联系

电话: 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联系人:彭老师 周老师 电话传真:028-68936512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2019年4月18日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与要求

1 邀请比选申请人数量 不少于3家.

2 资金预算 资金预算为人民币191893.00元.

3 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1893.00元,比选报价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无效.

4 联合体比选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5 履约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5%. 交付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交付方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退还时间:履约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内.

6 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组成内容 数量 封装 比选申请文件 正本1份,副本1份 单独密封

7 比选有效期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

8 备选申请方案和报价 不接受备选申请方案和多个报价.

9 中选通知书领取 接采购人通知后,中选人应凭介绍信到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领取中选通知书. 总则适用范围 本比选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比选项目. 本比选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人. 有关定义 采购人 和 甲方 系指成都市青白江区教育局. 比选单位 系指 采购人 的统称. 比选申请人 系指已报名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供应商, 乙方 系指中选人. 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按规定购买了比选文件并登记备案. 比选费用 无论比选结果如何,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项目比选有关的全部费用. 联合体比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知识产权 比选申请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比选申请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比选申请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如采用比选申请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比选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比选有效期 比选有效期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比选申请文件中必须载明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比选有效期可以长于比选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比选文件规定期限,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比选申请人协商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比选申请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能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比选申请人协商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比选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比选申请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适当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申请人不能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的构成 比选文件是比选申请人准备比选申请文件和参加比选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比选文件用以阐明比选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比选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比选邀请;

(2)比选申请人须知;

(3)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4)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5)比选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评审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可以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比选单位对已发出的比选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比选文件要求的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比选申请人要求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的,均应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一天前按比选文件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澄清或质疑的,将视为完全认同本比选文件的要求. 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比选单位可以视比选具体情况,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并在比选文件要求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会或答疑会. 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在中选后将中选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 比选申请人编写的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比选文件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以外的所有材料. 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 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单位就有关比选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比选申请文件中所附或引用的外文资料,应翻译成中文,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则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印章)、护照除外. 对不同文字文本比选申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文件中提供的外文资料未翻译成中文,则可视为无效材料.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比选货币 本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比选文件规定为准.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比选申请人应执行比选文件

第六章中的规定要求.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编写. 比选报价 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是比选申请人响应比选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比选申请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比选申请人对每一种货物(含服务)或服务(含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申请处理. 比选有效期 比选有效期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比选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将按无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比选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比选申请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比选保证金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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