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9-09-19
(成果审查稿) 五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 文本 五河县人民政府 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蚌埠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5.

11 目录第1章 总则

1 第1条 规划目的

1 第2条 指导思想

1 第3条 规划原则

1 第4条 规划层次

2 第5条 规划依据

3 第6条 规划期限

4 第2章 县域总体发展战略

7 第7条 城乡统筹发展

7 第8条 新型城镇化发展

8 第9条 县域产业选择与空间布局

10 第10条 县域人口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12 第3章 县域镇村体系规划

12 第11条 县域镇村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12 第12条 县域镇村职能结构规划

12 第13条 县域重要镇村规划发展指引

13 第14条 农村社区居民点建设标准

14 第15条 居民点建设发展的技术政策

15 第4章 县域空间发展指引

16 第16条 县域镇村空间结构

16 第17条 县域城乡用地构成

16 第5章 县域交通体系与重大交通设施规划

17 第18条 总体发展目标

17 第19条 县域干线交通体系

17 第20条 县域交通建设规划

18 第21条 公路客运枢纽规划

19 第22条 铁路线网规划

19 第23条 铁路枢纽规划

20 第24条 水运与港口规划

20 第25条 货运枢纽

20 第26条 重大工程设施廊道规划

21 第6章 县域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21 第27条 规划目标

21 第28条 行政办公设施

21 第29条 文化设施

21 第30条 教育设施

22 第31条 体育设施

23 第32条 医疗卫生设施

24 第33条 社会福利设施

24 第34条 宗教设施

25 第35条 文物古迹

25 第7章 县域重大公用设施规划

25 第36条 供水设施规划

25 第37条 排水设施规划

30 第38条 供电设施规划

31 第39条 通信工程规划

32 第40条 燃气工程规划

33 第41条 环境卫生工程设施规划

33 第42条 市政基础设施区域协调

34 第8章 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34 第43条 防洪排涝规划

34 第44条 抗震规划

35 第45条 消防规划

35 第46条 人防规划

35 第47条 生命线工程规划

35 第9章 县域空间管制

36 第48条 分区管制

36 第49条 分级管治

37 第10章 县域生态保护与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38 第50条 土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38 第51条 湿地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39 第52条 水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39 第53条 县域森林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39 第54条 公益生态林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40 第55条 自然风景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40 第56条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40 第57条 能源资源保护利用规划

40 第58条 风景旅游区规划

41 第11章 县城规划区镇村及用地规划

45 第59条 县城规划区规模

45 第60条 用地适宜性评价与空间管制

45 第61条 城乡用地构成

47 第62条 空间发展引导

47 第63条 中心村布点规划

47 第12章 县城规划区生态网络规划

49 第64条 生态网络规划基本原则

49 第65条 生态网络空间结构

49 第66条 生态功能分区

50 第67条 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

51 第13章 县城规划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51 第68条 对外交通规划

51 第69条 县城规划区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

53 第70条 低碳交通发展策略

54 第14章 县城规划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布局规划

54 第71条 行政办公用地布局

54 第72条 文化设施用地布局

54 第73条 教育科研用地布局

55 第74条 体育用地布局

57 第75条 医疗卫生用地布局

57 第76条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布局

58 第77条 文物古迹用地布局

58 第78条 宗教设施用地布局

59 第15章 县城规划区重大公用设施规划

60 第79条 供水工程规划

60 第80条 排水工程规划

62 第81条 供电工程规划

64 第82条 通信工程规划

65 第83条 燃气工程规划

65 第84条 环卫工程规划

66 第16章 县城规划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68 第85条 环境空气保护规划

68 第86条 声环境保护规划

68 第87条 固体废物处理规划

69 第88条 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

69 第89条 环境治理措施

69 第17章 县城规划区综合防灾规划

72 第90条 综合防灾应急设施

72 第91条 消防工程规划

73 第92条 防洪工程规划

73 第93条 防涝工程规划

73 第94条 抗震工程规划

73 第95条 人防工程规划

73 第18章 县城性质、职能和规模

77 第96条 县城性质

77 第97条 县城职能

77 第98条 县城规模

77 第19章 县城空间结构

77 第99条 用地发展方向选择

77 第100条 县城建设范围与远景拓展

78 第101条 县城空间结构规划

78 第102条 县城公共中心体系规划

78 第20章 县城主要建设用地布局规划

79 第103条 商业设施用地

79 第104条 商务设施用地

80 第105条 娱乐康体用地

81 第106条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81 第107条 县城住区空间组织

81 第108条 住房建设

81 第109条 工业用地

82 第110条 物流仓储用地

82 第111条 旧区更新规划

83 第112条 新区建设策略

84 第21章 县城绿地系统与水系规划

84 第113条 规划目标

84 第114条 建设指标

84 第115条 绿地结构

84 第116条 公园绿地规划

85 第117条 县城防护绿地

86 第118条 生产绿地规划

87 第119条 道路交通绿地

87 第120条 县城广场

88 第121条 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

88 第122条 水系资源保护

89 第22章 县城交通体系规划

89 第123条 规划目标

89 第124条 县城道路系统规划

90 第125条 县城慢行系统

94 第126条 县城静态交通规划

95 第127条 县城公共交通的总体布局

96 第23章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

96 第128条 文物保护单位

96 第24章 总体城市设计指引

96 第129条 总体城市设计目标

96 第130条 城市设计框架

96 第131条 空间景观节点

97 第132条 空间景观廊

98 第133条 高度控制分区

99 第134条 强度控制分区

100 第25章 县城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102 第135条 利用原则

102 第136条 重点发展功能

102 第137条 重点发展地区

102 第138条 建设方针

102 第26章 县城 四线 管制

103 第139条 蓝线管制规划

103 第140条 绿线规划控制

105 第141条 黄线规划控制

106 第142条 紫线规划控制

107 第27章 县城规划管理单元

108 第143条 规划管理单元的划分与编号

108 第144条 规划管理单元控制要求

109 第28章 县城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景规划

109 第145条 近期建设

109 第146条 远景规划

112 第29章 规划实施措施

114 第147条 规划实施配套保障政策

114 第148条 规划评估与效能监察机制

115 第30章 附则

115 第149条 规划文件

115 第150条 规划的施行、解释与管理

115 附表一 五河县城乡用地构成表

117 附表二 五河县县城规划区用地构成表

118 附表三 五河县县城建设用地平衡表

119 图集

121 总则 规划目的 沫河口镇归蚌埠市辖区管辖后,五河县的城镇体系、产业结构、发展定位和布局方面都面临着新一轮的变化.为指导五河县城乡建设健康良性发展,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和《安徽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安徽省住建厅,2013)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五河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进行修编,特制定《五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 本规划 ). 指导思想 本规划充分响应国家提倡发展内需经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美丽中国、加强 生态文明 建设、建设皖北 四化 协调发展先行区的战略需求,充分发挥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的政策优势,抓住徐明高速、合(肥)新(沂)高铁、沿淮快速铁路等区域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并利用五河县行政区划调整的契机,以《安徽主体功能区划》、《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年)》、《蚌埠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为上位指引,全面研究五河城乡发展的宏观环境,明确五河县在大区域中的定位,更新镇村体系布局及各项建设安排,优化县域空间结构,完善县城功能布局,合理调整和全面优化皖北水乡的空间格局. 规划原则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协调人口、资源、环境关系,以中原经济区国家战略、沿淮生态经济带为宏观发展背景,以 四化 协调先行区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基本要求,充分利用中原经济区的东向门户区位优势,加快产业结构重构,提高边境商贸服务职能,凸显皖北水乡的环境优势,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加强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 坚持区域统筹发展原则,依托合芜蚌自主创新试验区政策在五河县的探索创新开放合作,强化五河县与皖苏边境区域的协作关系.响应中央 城乡统筹 发展的要求,在区域层次对县域镇村体系结构、小城镇布局与结构进行统筹规划,并相应地对建设用地、农林用地及重点生态控制区域在空间上协调布局,保障城乡居民点、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城乡统筹安排. 坚持新型城镇化道路 响应中央加强 生态文明 建设的号召,集约利用城乡空间,加强公用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物质文化生活,塑造和谐、进步、充满活力的皖北水乡新五河的新形象,将五河县打造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文明型城镇,以增强五河县的综合实力,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 适应新时期总体规划编制的要求 发挥城镇总体规划的宏观调控功能,建立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城镇村体系和城乡空间结构,优化县城空间发展和近远期建设的衔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规划层次 镇村体系规划 五河县所辖的行政辖区范围,国土面积为1428平方公里. 县城规划区 包括县城城关镇、沱湖乡、头铺镇的行政辖区以及沱湖自然保护区、大巩山-樵子涧景区、香涧湖-龙潭湖景区等需要进行建设控制的区域;

南段界线至侯郜大沟以南200米,东北段界线至104国道(新线)以东200米.规划区国土面积为269.6平方公里(包括水域面积81.8平方公里). 县城空间增长边界 该规划层次范围为:西至创新路、北至沱湖堤岸与怀洪新河、东至104国道(新线)、南至侯郜大沟,县城空间增长边界范围87.2平方公里;

县城的远期规划建设用地44平方公里.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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