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9-07-18
蚌环许〔2016〕27号 关于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3万吨/年L-乳酸搬迁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3万吨/年L-乳酸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你公司3万吨/年L-乳酸搬迁改造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金源路西侧、淝河北路南侧、金沫路东侧、开源大道北侧,总投资27430万元,拟将现位于蚌埠市禹会区现有厂区L-乳酸生产线搬迁至蚌埠精细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厂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发酵车间、提取车间、精制车间、乳酸成品车间、辅料仓库、酸碱罐区和导热油炉房等,建设规模为3万吨/年L-乳酸.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专家意见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治理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提取车间酸解工序产生的硫酸雾通过碱液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导热油炉使用天然气燃料,废气直接通过排气筒排放;

各排气筒外排废气中硫酸雾等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导热油炉废气中SO

2、NOX颗粒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规范设置各排气筒.

2、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车间以及罐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硫酸雾、氯化氢、乳酸等污染物厂界监控点达标.按《报告书》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

3、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废水采取 三级计量装置 的管理方式,再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本项目自建 调节+IC厌氧 装置进行预处理,然后进入中粮燃料乙醇项目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架空敷设的污水管接入基地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站出水标准按《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柠檬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13)、《淀粉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1-2010)及沫河口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交叉从严执行,废水排放量应符合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要求;

厂区内雨污水管网设置应严格按照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规范设置厂区排污口、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

4、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实行分区防渗,将发酵车间、提取车间、精制车间、酸碱罐区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将厂区其他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

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和检漏、应急抽水系统,开展定期监测,严防地下水污染,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避免对周边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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