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7-18 |
现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施工图审查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等. 上述规范如有更新的,以最新版本为准. 第二条 审查依据 2.1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委托书 2.2甲方提交的基础资料 2.3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其效力: 3.1 合同补充协议(如有) 3.2合同书 3.3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委托书 3.4 甲方的要求 3.5技术规范 3.6 招标文件/询价文件 3.7投标文件/响应文件 第四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建设规模:投资: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提交日期
1 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委托书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
2 批准的设计立项文件、规划设计要点、有关部门的批文复印件
3 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复印件
4 工程勘察报告
5 施工图一式五份(加盖出图章和注册章)
6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副本;
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及有关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复印件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文件名称 份数 备注1施工图审查报告(含审查合格书、勘察设计依据审查表、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单) 5份(含电子版) 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向乙方交齐全部文件与资料后
15 工作日内
2 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盖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专用章) 5份 第七条 费用 7.1本合同的审查费暂定为人民币 万元.甲、乙双方同意,对属于《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监督管理办法》评审范围的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甲、乙双方应当以财政投资评审结果作为该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 7.2施工图技术审查费参照省物价局《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技术审查中介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04]393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3审查费的结算应以勘察设计费的结算价为基础计算. 上述施工图审查费为暂定费用. 第八条 履约担保 8.1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为(如有)大写人民币: 8.2 履约担保的担保期限和返还(如有) ⑴ 履约银行保函(现金履约保证金)的担保期限:履约银行担保的担保期限是从提供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合同结算、将完整工程档案资料提交发包人. ⑵ 履约银行保函在以下条件达成后的28天内返还,不支付利息: ① 结算已获得财政部门批复或非政府投资项目合同双方已确认结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