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7-17
附件2:取得专业技术职务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分 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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