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07-17
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合并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于2016年10月25日作出【(2016)浙0111破1号】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公司)破产清算,并指定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浙江韦宁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经管理人申请,法院于2016年11月17日作出【(2016)浙0111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宏丰公司、富阳宏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劳务公司)、浙江维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方公司)、富阳恒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友公司)合并破产清算. 为使债权人了解宏丰公司及关联企业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程序,促进债权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管理人就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债权主体: 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上述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时,对上述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申报债权应提供以下资料:

1、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债权人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债权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签字确认);

2、债权申报表、申报材料清单;

3、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往来帐及相关凭证、收款或付款凭证、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等主张债权合法有效的书面材料(复印件),并将原件提交管理人核对;

4、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中明确申报人的送达地址、邮编、联系人(收件人)、联系方式等.

三、注意事项:

1、以上申报材料均一式三份;

2、提交材料的纸张规格为A4纸;

书写均应用蓝墨或碳素墨水;

3、申报孳息或违约金涉及多笔债权的,应当分别列明每笔债权孳息或违约金计算说明;

利息计算至2016年10月24日;

4、债权审核过程中,管理人需要再次审核证据原件的,申报人应根据管理人的要求提交证据原件;

5、申报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至2017年2月17日前,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杭州市富阳区文居街226号206室,邮政编码:311400;

6、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15088622253、座机号码:0571-58973212 微信公众号:hfsyglr

四、特别提醒: 有关申报资料电子文档可在管理人网站http://www.zjnfcc.com/下载;

有关宏丰公司等4家企业破产清算案的相关信息,管理人也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及时发布,敬请债权人予以关注. 宏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富阳宏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维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富阳恒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八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