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7-17

(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 地址:江川区景新路20号 交通方式:

六、申请材料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份数 新办

1 申请报告 原件 纸质1√

2 项目计划立项批文及用地规划批准材料 复印件 纸质

1 √

3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原件 纸质1√

4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属出让土地的) 原件 纸质1√

5 有关单位被撤销、迁移的批准文件 原件 纸质1√

6 测量成果 原件 纸质1√

7 委托代理的需要提供委托书 原件 纸质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需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八、审批收费 无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无.

十、中介服务

1、中介服务事项名称: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2、实施依据: 根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3号令)第九条: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应当包括项目用地安排情况、拟使用土地情况等,并应附具下列材料:

(二)由建设单位提交的、有资格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3、中介服务机构 具备丙级测绘资质. 十

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

二、资质资格(无) 十

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江川区景新路20号).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受理 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

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

(三)审查 材料审核,提出拟办意见.

(四)审批发证 项目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区政府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十

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 2.电话咨询.联系

电话:0877-8010590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 地址: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江川区景新路20号). 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拨通过拨打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咨询热线对所办事项进程进行电话咨询.

(四)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结果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申请人现场领取.

(五)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玉溪市国土资源局江川分局(江川区景新路20号). 电话投诉:0877-8011143. 信函投诉:江川县大街街道景新路20号,邮政编码:652600.

(六)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下载地址: http://220.163.118.118/index.html?siteId=3732― 网上办事 ― 个人办事 ― 国土局 ―行政许可中找到对应事项― 办理 ― 办事指南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附件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核办事流程示意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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