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2019-07-17
大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大庆市民政局 庆食药管发〔2018〕33号 关于强化全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民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严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保障入住老人安全放心用餐,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黑食安委规〔2017〕1号)文件精神,经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研究,就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 各类养老机构食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选址和流程布局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主动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层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严格做好原料采购、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各关键环节的风险管控,加强自律和诚信意识,确保供餐食品安全.

二、强化风险防控,履行监管责任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即日起开展养老机构食堂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监管底数,重点对无证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制度落实、环境卫生、台帐索证、应急处置等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复查整改效果.同时,将查处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必要时要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三、加强行政指导,推进规范发展 各县(区)民政部门要将养老机构食堂建设纳入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内容,推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指导和督促养老机构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养老机构评估考核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类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培训,相关课程可邀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专业人员授课.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规范食品经营行为.

四、积极创建示范,引领质量提升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引导养老机构食堂主动提档升级,鼓励有条件的食堂推行"五常法"(常整理、常整顿、常清扫、常清洁、常自律)、"六T法"(天天处理、天天整合、天天清扫、天天规范、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等先进管理模式以实现自我管理,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隐患.稳步推进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民政部门要督促新建和改建的养老机构食堂原则上按照"明厨亮灶"标准建设(具体建设方案由养老机构主办方在建设前咨询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逐步建成一批示范单位,打造"星级"食堂,推动全市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五、做好宣传沟通,增强责任意识 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新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养老机构食堂从业人员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确保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应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老年人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讲座,鼓励老年人参与食品安全监督.

六、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机制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协作,总结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建立和谐高效协作机制,对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加强监管,及时通报监管信息,形成工作合力,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推动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请各县区局于7月15日前将辖区养老机构底数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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