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夸张的诗人 2019-07-17
晋江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以及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和泉州、晋江市政府办公室部署要求,由晋江市环境保护局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 中国晋江 政府门户网站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内的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晋江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晋江市青阳街道迎宾路27号,邮编:362200,

电话:0595-85682087,电子

邮箱:fjjjshbj@163.com).

一、概述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2017年,我局根据《条例》《办法》、《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晋政办〔2017〕106号)和《晋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晋政办〔2017〕86号)要求,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制定了《晋江市环保局2017年环境保护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晋环保〔2017〕137号),积极有效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不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较好地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推进 放管服 改革信息公开.依法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保留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等.2017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共调整2项、减少2项材料;

排污许可证审批共减少1项材料;

固体(危险)废物跨省、市转移预审共减少4项材料;

自2017年10月1日起取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事项,由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开展验收工作;

2017年起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实行企业自行网上填报,直接打印结果.

2、推进区域环境质量状况信息公开.定期做好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监测工作,每年年初通过整理总结形成上一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并及时对外公布.同时,根据空气自动监测站的实时监测数据,每天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环保局分栏上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日报,并及时向各镇街、市直相关单位发布轻微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

3、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信息公开.建立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每年将晋江市国、省控重点污染源名单公示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上,并严格公示重点排污单位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2017年,共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重点污染源企业信息187家;

排污许可证发放公示福建版708份,国家办88份;

环保竣工验收公示172家;

征收排污费1848.4634万元.

4、推进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所有审批事项均录入晋江市行政审批管理系统,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实现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审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环评文件、批复文件的全本.2017年,已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8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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