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2019-09-22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清单 (2017年修订版 共92项) 行政权力类别 项目 编码 项目名称 实施 主体 承办 机构 实施依据 实施 对象 办理 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行政许可

01002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 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第二十三条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九条 4.《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节能评估审查是否属于行政许可事项的复函》 5.《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十条 企业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一般许可事项10个工作日,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20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经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

01003 供电营业许可证核发 省发展改革委 电力办公室 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九条 2.《电力监管条例》第十三条 3.《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一般许可事项10个工作日,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20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经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

01007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省发 展改 革委 相关处室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 2.《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二、

(一) 3.《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五4.《河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实施办法》(冀政[2014]120号)第二条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核准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一般核准事项10个工作日,需集体研究的重大事项20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经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一般备案事项5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经委主任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行政许可 1113000000021798XK-XK-006-0000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审核 省发展改革委、省移民管理机构 农村经济处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71号)第十条第二款: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移民安置规划,按照审批权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一并审批或者核准.第十五条第三款:未编制移民安置规划或者移民安置规划未经审核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有关部门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其建设,不得为其办理用地等有关手续. 项目法人或项目主管部门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行政许可 111300007387115620-XK-014-0000 煤矿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审批 省安全监管局、省能源局 煤炭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主席令第六十五号,2009年8月23日予以修改)第八条:矿山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矿山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并按照国家规定经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二条:矿山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后,由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验收. 企业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不收费 省安全监管局、省能源局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行政处罚

011001 稽察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处罚 省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管理) 省重点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河北省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条例》(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2号)第二十条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03 化工建设项目未办理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产业协调处 1.《河北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七条、 第二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04 明示或者暗示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产业协调处 1.《河北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八条、第二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05 化工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产业协调处 1.《河北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九条第二款 第二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款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06 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产业协调处 1.《河北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第一款、 第二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07 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或者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材料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产业协调处 1.《河北省化工建设项目安装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08 从事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活动及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变更未备案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经济运行调节局 1.《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2.《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11 未经许可从事供电或者变更供电营业区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电力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三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12 未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从事电力供应业务、擅自伸入或跨越供电营业区供电和擅自向外转供电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电力办公室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八条 单位、个人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14 经营燃气管网、热力管网的企业不准许符合入网技术标准的燃气、热力入网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新能源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三十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15 石油销售企业拒绝将符合国家标准的生物液体燃料纳入其燃料销售体系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装备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三十一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16 新建或扩建生产实心粘土砖厂、未按核定生产指标和用地范围进行生产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河北省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十四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17 新建、改建、扩建水泥生产建设项目未按照散装水泥发放能力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标准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三十一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18 使用袋装水泥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三十二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19 未按照规定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河北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第三十三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20 使用列入淘汰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21 企业未在规定范围或者期限内停止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油发电机组或者燃油锅炉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第五十二条 企业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22 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重点用能单位未按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整改要求、未按规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备案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23 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节能监测,电网经营单位不允许符合并网调度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并网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河北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24 拒绝节能监察,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样品或者伪造、篡改、隐匿、销毁有关资料和样品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河北省节能监察办法》第二十一条 企业、事业单位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25 不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或者在清洁生产审核中弄虚作假或者不报告、不如实报告审核结果的处罚 省发展改革委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三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 无 不收费 行政处罚

011026 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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