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2019-07-16
宁教发〔2019〕26号 宁乡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宁乡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基地学校、市直初中、民办学校、教育二级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宁乡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各单位,希认真遵照执行.

宁乡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9日 宁乡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的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化解大班额,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不断推进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实行 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的规定,其招生入学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管理,乡镇(街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三)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小学实行公示学区、划片招生、注册入学;

初中实行单校划片(对口升学)和多校划片入学相结合.合理规划中小学校布局,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满足学生入学需要,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开招生信息,加强招生监督,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招生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五)坚持 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 .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行为,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鼓励发展民办教育,为人民群众提供多样化的选择.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1.乡镇(街道)所属各小学按划定的学区,招收本学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玉潭、白马桥、城郊、历经铺四街道学校入学年龄要求为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其他乡镇基地学校可根据当地学位情况适当延迟.家长持 六证 :①父母身份证;

②户口簿;

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明;

⑥学前教育报告单.携带子女于规定时间到学区内的小学报名.各校审验有关材料后,报乡镇(街道)基地学校汇总,并在公安部门核查户籍信息,在自然资源局或住保局核查房产信息(购房手续须在今年4月15日以前办理.未办理产权证的,提交购房合同;

已办不动产登记证或者预告商品房登记证明的,提交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产籍卡). 2.各校要把党和政府对 三类 残疾适龄儿童的关爱落实到行动中,凡符合就近入学原则的儿童,经家长申请,应接收他们到学校随班就读,不得借故拒收.虎山特教学校为我市公办特教学校,招收适量智障、视障和聋哑儿童就学.其他残疾适龄儿童通过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如期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 3.报名招生时间.乡镇(街道)基地学校于6月22日接受本区域户口和本区域内房产子弟报名,6月23日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对符合条件和证件齐全的学生将于8月24日统一公示名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或推迟招生. 4.分配办法.依据 房户一致 优先原则,在划定学区内按生源排序接收学生,安排入学. (1)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宁乡城区户籍和房产,但房屋产权证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则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房屋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是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实际居住但房屋产权证暂未办妥,以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 (2)有户无房(第一类).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宁乡城区,其父母在宁乡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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