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9-09-22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通用合同条款 .

二、专用条款:执行公路行业标准专用合同条款

三、合同协议书 : 合同协议书 垫江县普顺镇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下称发包人)与 (下称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合同段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普顺镇东风村村级公路建设工程

2、工程地点:普顺镇东风村境内

3、工程规模:垫江县普顺镇东风村道路基础,总长度约4500米,宽7.5米.

4、工程内容:路基工程.

二、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下达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合同工期: 90日历天

三、质量标准

1、技术规范及图纸:承包人应按照重庆市 四好农村路 施工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及规程的要求,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组织施工.

2、验收标准及质量等级:重庆市 四好农村路 质量验收,达到铺设沥青路面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发包人委派出义务监督员承担本工程的施工监督工作.

4、垫江县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5、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年,从工程交工证书签发之日算起;

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从缺陷责任期终止之日算起.

四、合同价款

1、承包人的中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2、本工程应交纳的税费和保险费,以及施工用水、用电、安全设施、临时用地、承包人驻地建设等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3、工程发票必须在项目所在地开取.

五、履约保证金

1、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凭证(工程总额的2%),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额度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工程总额的10%),保证完全履行合同.

2、承包人交纳的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全部工程完成并检验合格后一次性退还(不计息).

六、工程款支付及结算办法 1.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2.本项目承包方全垫支,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总额的30%,在上级有关部门补助资金到位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余3%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 3. 结算办法:结合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按照比选中标价(含安全生产费、税费等一切费用),按实际验收据实结算.

七、双方代表 发包人委派 为业主现场代表;

承包人委派 为项目经理、 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除法定因素外不得变更.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文件均以其代表签字认可为准.

八、安全生产及廉政建设 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协议书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和《廉政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及廉政合同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按期交付施工场地,由此延误承包人工期的责任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未按期进行期中支付或最后支付,未付款不计利息.

(二)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责令承包人立即退场,已实施的工程不支付工程款.

2、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的分包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其分包合同,已实施的分包工程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为此须向发包人支付分包工程价款20%的违约金.

3、承包人未按规定办理其装备及人员保险,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押证(复印件)施工,施工作业时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发包人如发现承包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在施工现场,每人次从履约保证金中扣违约金500元,承包人无权变更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必须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人次.工程发生严重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进度达不到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撤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

5、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交工,承包人须承担人民币500元/天的违约金;

承包人超过合同工期 30日历天仍未完工并将合格工程交付发包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并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50000元.

6、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承包人必须自费整改,承包人拒不整改或不能在限期内整改合格,发包人根据情节轻重处承包人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次;

承包人超过限期45天仍未整改合格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责令承包人限期撤场,由承包人另行赔偿发包人损失人民币50000元.

7、终止合同后发包人将重新选择承包人,重新选择的承包人有权使用原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处理(工程估价、拖期损失及给发包人造成的其它损失等)在全部工程完成并经交工验收合格后进行. 发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进行结算并由政府审计机关审计,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款应扣除承包人按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已完成的合格工程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一年内付清(转包及违规分包除外).

十、合同文件组成及顺序

1、合同协议书及附件(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

2、招标文件;

3、中选通知书;

4、抽取申请书;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工程量清单 ;

7、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以上文件互为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部分.工程质量、进度、合同管理和技术方面的问题以监理的解释为准;

工程款支付以发包人解释为准. 十

一、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效时可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捌份,双方各执四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

三、附件 《安全生产合同》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联系

电话:联系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银行编码:银行编码: 日期: 2018年月日日期:

2018 年月日附件: 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普顺镇东风村村级公路路基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 垫江县普顺镇东风村村民委员会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发包人 )与承包人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 承包人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和坚持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和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 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

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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