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9-07-16
孝环行审〔2019〕 号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 关于孝义市万锦宏矿产品有限公司新建工业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孝义市万锦宏矿产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孝义市万锦宏矿产品有限公司新建工业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及申请、评估意见等资料均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对《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新建工业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拟在孝义市下堡镇薛颉堡村建设,(起点为孝义市万锦宏矿产品有限公司,终点为孝义市下堡镇薛颉堡村).2018年12月25日孝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孝发改备案[2018]184号文件对该项目予以备案.主要建设内容为:管网、换热站建设及配套的公用环保设施等.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万元,占总投资的6.00%.供热面积15000平方米.在严格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要贯彻国家关于节能、低碳、环保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生态和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减少施工过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减小施工范围,施工区域周围设置围挡,易扬尘物需覆盖,定期洒水抑尘;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作业,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采取隔声、减震、消声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车辆加盖篷布封闭运输,并定期清洗车身;

施工人员生活废水、经除油、沉淀处理后的废水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焊条外售;

弃土、弃渣不能利用的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堆放.

2、施工过程中要采取必要的生态防护措施,尽可能的减少对原有生态结构的改变,施工结束后及时做好场地复垦工作.

3、建立完善运行期环保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工程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四、项目施工期的日常监管由孝义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 .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孝义分局(代章) 2019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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