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7-16
佛山市南海区发生炉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目的 (1)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南海区发生炉煤气事故,抢救受害人员,提高处置发生炉煤气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发生炉煤气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南海区建设和谐社会环境提供保障,按照南海区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的指导思想:以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发生炉煤气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南海区安全和稳定. 1.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和公众参与. 1.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南海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参照《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国办函〔2004〕33号).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南海区行政区域,需要由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处置的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及负责处置的一般发生炉煤气事故. 1.5应急救援原则 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1.6区发生炉煤气基本情况 南海区发生炉煤气基本情况见附件1.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发生炉煤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由区发生炉煤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区应急指挥中心)和区发生炉煤气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以下简称区现场救援指挥部). 2.1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职责 2.1.1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承担发生炉煤气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发生炉煤气应急救援工作,受区政府领导,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管理.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日常工作由区煤制气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交通运输局、公安消防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质监)、环境保护局 、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供电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国土城建和水利局、气象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1.2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及成员职责 (1)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 处理有关发生炉煤气日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负责发生炉煤气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组织编制和管理发生炉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负责发生炉煤气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

建立发生炉煤气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负责发生炉煤气应急救援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 负责分析监控信息并预测事故风险,及时提出预警信息和启动应急预案. 协调发生炉煤气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发生炉煤气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要求,调集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险.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经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组织、指导发生炉煤气应急救援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发生炉煤气应急救援训练、演练. 协调、指导有关部门依法对发生炉煤气应急救援队伍实施资质管理和救援能力评估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 ①掌握现场情况,制定作战方案,为领导的决策提供服务. ②及时向区应急委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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