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9-07-16
陵环报告表[2018]142号 德州蓝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环保 页岩烧结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德州蓝碧环保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德州市陵城区滋镇临南路西侧,该项目对外购的煤矸石、页岩石、河道淤泥、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原材料(不得使用粘土)经破碎过筛、混料、搅拌、成型、烘干焙烧等工序生产环保页岩烧结砖,总生产规模为6000万块/年.

该项目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该项目已取得陵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陵发改备字【2017】42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够满足环境保护要求,项目建设可行.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该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脱硫塔废水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废水须经沉淀池收集后,由附近农户清运用作农肥,不得随意外排.

2、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粉碎机、搅拌机、风机等各类机械噪声,应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音、距离衰减等控制措施,保证外排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

3、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碎和筛分工序废气、窑炉焙烧工序废气、原材料粉尘、汽车动力起尘等.破碎和筛分工序粉尘须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保证外排废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窑炉焙烧工序产生的SO

2、NOx、烟尘及氟化物须经双碱脱硫+SCR脱硝+管束除尘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并安装废气在线监测装置进行实时监控,保证外排废气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标准;

进料、产品堆放、原材料堆放粉尘、汽车动力起尘等须采取防尘网遮挡、篷布遮盖、洒水抑尘、设密闭传送带、加强厂区绿化等有效措施,保证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营运期固废主要为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原料中的铁杂质外售,废泥坯返回工序循环利用,检验后的不合格产品返回破碎工序重新加工,脱硫工序产生的石膏通过压滤脱水后回用于生产,管束除尘粉尘经沉淀池沉淀、压滤脱水后,集中收集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保证一般固废贮存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二、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26.3t/a、NOx:7.1t/a.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项目在建设、运营过程中产生不符合我局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形的,应当进行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四、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五、自本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报我局审核. 德州市陵城区环境保护局 二一八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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