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2019-07-16
永城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永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土地供应结构,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障我市社会经济各项发展用地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编制我市2018年度供地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发挥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作用,强化土地供应管理,科学计划、城乡统筹,全面兼顾、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用地,有保有压、满足需求,确保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工作规范有序、稳步实施.

二、各类用地计划指标配置 在充分调查我市2018年度新增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总量基础上.对我市前三年各类用地实际供应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我市主要企事业单位和各有关部门的投资建设计划,科学预测我市2018年度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经我局认真研究,并与发改和规划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基础上,我市2018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总量为165.8465公顷(合2487.70亩),各类用地指标分配如下:

1、商服用地6.9953公顷(合104.93亩),占总量的4.22%;

2、住宅用地70.6221公顷(合1059.33亩),占总量的42.58%;

3、工矿仓储用地79.8839公顷(合1198.26亩),占总量的48.17%;

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3451公顷(合125.18亩),占总量的5.03%;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永城市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一)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政策,重点保障城市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 三类用地 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标准.棚户区(危旧楼)改造项目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廉租房用地和商服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供应,明确落实具体地块(附件二).未列入计划指标的,除执行中期经市政府批准调整外,年度内一律不予供地.从严控制单宗房地产用地建设用地规模.

(三)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招商引资、市重点工程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四)严格遵行土地供应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在缴纳土地划拨价款后以划拨方式供地.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

(六)严格按照经开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供应.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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