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7-16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大荔县谷多海娜楼板厂 编制日期:2019年3月 目录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13 环境质量状况

16 评价适用标准

19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0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1 环境影响分析

32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51 附件 附件1:环评委托书 附件2:备案 附件3:土地文件 附件4:执行标准 附件5:监测报告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四邻关系图 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 附图4:项目监测点位图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大荔县谷多海娜楼板厂 法人代表 李海娜 联系人 王栋 通讯地址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谷多村 联系电话

13709233692 传真 ― 邮政编码

715100 建设地点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谷多村 立项审批部门 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610523-30-01-035752 建设性质 新建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022水泥制品制造 占地面积(m2) 5281.

53m2 绿化面积(m2) 50m2 总投资 (万元)

55 环保投资 (万元) 24.01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43.6%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投产日期 2019年3月 概述

1、项目由来 目前我国依然处在大规模建设阶段,到2020年全国城镇化水平将达到60%,新型城镇化、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的持续发展,将使未来五年市场对建材的需求继续保持高位,水泥制品行业将直接受益.在此背景下,大荔县谷多海娜楼板厂投资55万,在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城关镇谷多村,建设年产1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建设项目,年产10万m3水泥制品. 项目于2017年租赁大荔县城关镇谷多村建设用地,并建设半封闭搅拌间购置设备进行生产,但因未履行环保手续于2018年停产至今.根据现场踏勘,场地目前除搅拌间外全部为露天作业,搅拌间为半封闭,原料存储也均为露天存储,且规模较小,未达到批量产生,相关储存,作业等均不符合相关环保要求.根据 大荔县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政策解答 中提出: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符合产业布局规划,且对环境污染小的企业,增加设施设备,可以达到相关标准的企业,可以在原址上改造提升,经验收后恢复正常生产. 本项目建设单位积极按照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并完善环保设施,补办相关手续.

2、环境影响评价过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本项目属于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中

50、砼结构构件制造、商品混凝土加工(全部)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接受委托后,我单位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进行了实地考察,对厂址周围环境状况进行了调查,收集了当地的环保、水文、气象、地质等有关资料,按有关技术要求编写本环境影响报告表.

3、分析判定情况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加工项目,其中搅拌的混凝土不属于加气混凝土.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渭南市大荔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2018-610523-30-01-035752),详见附件,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与大荔县2018年 散乱污 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大荔县2018年 散乱污 企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提出:重点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全县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项目立项、土地、环评、安评、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金属熔炼加工、化工、铸造、丝网加工、泡沫、塑框、纸箱、木材、废塑料、石材加工、搅拌站、碎石厂、各类水泥制品厂、以及使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进行整治.本项目不属于 依法关闭一批 ,即不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 10+3 小企业. 本项目于2018年7月22日已经取得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文件(项目代码:2018-640523-30-01-035752),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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