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喜太狼911 2019-07-16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65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额:13000元(大写:壹万叁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格式见附件3)等形式中的一种(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2016年 8月22日16:00 时(到账日),在此前自行到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3号日航酒店公寓17层17号)递交(工作时间以内:北京时间每天09:00~11:30,13:00~16:00;

公休、节假日除外).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大连胜利桥支行 账号:150064161 联系人:刘思琪 联系

电话:0411-82311516 注:

1、支票、汇票、电汇时间以到帐日为准,不接受个人名头汇款.

2、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3、以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日前至少3天递交至大连天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注明单位名称及款项用途,注明字样: DLTS[2016]013项目投标保证金 (以到帐时间为准,若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

5、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适用于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银行预付款保函的担保;

办理的详细流程请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通知公告窗口中《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传真:(0411)39917780 注: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无息).投标保证金同地将以转账支票的方式予以退还,异地将以电汇的方式予以退还.办理退领时须提交投标人本企业出具的盖有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6年8月29日13:15至13:45),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5)当面递交.

8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8月29日13:45(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6年8月29日13:45(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8月8日起至2016年8月12日止每天9:00―11:

3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123号日航酒店公寓1717室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保险公司;

(二)投标人如为保险公司分公司,须取得保险总公司唯一授权的分公司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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