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9-17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山东省峄城峨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枣庄市德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18年11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省峄城峨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枣庄市德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孟庆华 联系人 通讯地址 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原萝腾乡政府办公楼 联系电话 0632-7756299 传真 -- 邮政编码

277000 建设地点 枣庄市峄城区化工产业园 立项审批部门 峄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404-50-03-047713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D4430热力生产和供应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56000 环保投资 (万元)

67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0.12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2020年11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工程规模

1、项目提出背景 城市集中供热是城市重要基础设施之一,集中供热普及率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集中供热是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大气质量、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 为进一步提高供热普及率,满足区域供暖需求,枣庄市德林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决定投资56000万元建设山东省峄城峨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本项目属于其中的供热管网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是城市治理大气污染和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的必要手段之一,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公益性基础设施,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其它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要求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44号令)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1号、)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

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 9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 ,且属于其他(电热锅炉除外)的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受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北京华夏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项目所在地特点,在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等基础上,根据环评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档,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3、产业政策符合性 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拟建项目属于第一类 鼓励类 第二十二项 城市基础设施 中第11条 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 ,属于鼓励建设类项目.因此,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拟建项目不属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协调配合控制信贷风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委、央行和银监会,发改产业[2004]746号)中规定的禁止类项目,符合目前国家相关政策要求.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对照《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该项目不在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名单内.此外,本项目的运行和投产有利于解决当地的就业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规划要求.

4、与《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符合性分析 提升施工扬尘防治水平.2018年年底前,各市建立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清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装配式部品部件及成熟技术体系.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7个传输通道城市建筑施工工地、其他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建筑施工工地全面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 六个百分之百 ,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达不到标准的实施停工整治.规模以下建筑施工工地结合实际提出管控要求.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试行将 落实扬尘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渣土车运输管控措施 等污染控制措施纳入工程招投标文件,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和渣土车的扬尘控制措施.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必须采取扬尘控制措施,拆迁(拆除)工地必须湿法作业.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无组织扬尘,建设单位应在下步施工图设计阶段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与具体实施方案,并将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范围,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纳入工程预算.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山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作战方案暨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三期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相关要求.

5、项目与《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的符合性分析 根据《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枣庄市是山东省重要的煤化工、能源和建材基地,是鲁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其城市发展方向为:加强市中城区、薛城城区和峄城城区的一体化建设,形成枣庄市中心城,大力发展新兴工业和第三产业,增强中心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和带动力,峄城定位为区级中心. 本项目位于峄城区东北,南距城市发展规划范围东边界14.8km,不在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

6、项目与《峄城区峨山镇总体规划图(2012-2030年)》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枣庄市峄城区化工产业园,根据《峄城区峨山镇总体规划图(2012-2030年)》,拟建项目位于峄城区峨山镇总体规划范围内,为枣庄市峄城区化工产业园供热,符合峨山镇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

7、项目与《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化工产业园.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鲁环发〔2016〕176号),峄城区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拐点坐标包括 1:117°34′06 E,34°46'

15 N;

2:117°34′05 E,34°46′12 N;

3:117°34′08 E, 34°46′12 N;

4:117°34′09 E,34°46′15 N.5:117°34′01 E,34°46′26 N;

6: 117°33′56 E,34°46′11 N;

7:117°34′10 E,34°46′10 N;

8:117°34′14 E,34°46′23 N.9:117°35′59 E,34°45′26 N;

10:117°35′58 E,34°45′21 N;

11:117°36′18 E,34°45′17 N;

12:117°36′19 E,34°45′20 N;

13:117°36′02 E,34°45′21 N;

14:117°36′04 E,34°45′26 N.15:117°35′41 E,34°45′45 N;

16:117°35′41 E,34°45′27 N;

17:117°35′59 E,34°45′14 N;

18:117°36′25 E,34°45′12 N;

19:117°36′26 E,34°45′24 N;

20:117°36′13 E,34°45′41 N.21:117°35′22 E,34°45′41 N;

22:117°35′27 E,34°45′46 N;

23:117°35′29 E,34°45′40 N.24:117°35′45 E,34°45′09 N;

25:117°35′45 E,34°45′16 N;

26:117°35′53 E,34°45′16 N;

27:117°35′53 E,34°45′08 N;

28:117°35′05 E,34°44′52 N;

29:117°35′07 E,34°44′57 N. ,边界范围为 峄城区北侧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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