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9-17
东建〔2018〕29号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公司,安监站、市政处: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建质安〔2018〕126号)和《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通建安〔2018〕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建筑业实际,特制定《2018年度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你们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专项整治方案并扎实开展,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4月24日2018年度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指导,积极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坚持依法监督、改革创新、源头防范、系统治理的原则,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为主线,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管控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建筑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水平.着力管控和严防起重伤害、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着力抓好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治理;

开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推进企业建立健全施工扬尘治理管理体系.提高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势头,为实现高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各参建单位. 内容:参建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

安全培训教育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论证和实施情况;

施工扬尘防控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推进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对照 一必须五到位 梳理统计分析全面达到、基本达到、落实难度大的企业数量情况,做好巩固提升、拾遗补缺、强力推动整改等工作,特别是对落实难度大的企业,要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督促建设、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二是遏制高处坠落事故的高发势态.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适时组织行业宣贯培训,督促施工企业根据规范要求,编制高处作业专项方案、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改善高处作业环境、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并提高安全防护标准化、工具化、定型化水平.重点整治下列行为: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未制定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未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

高处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上岗作业前未接受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考核和体检,未接受高处作业技术措施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施工企业未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强度及挠度不符合规范要求;

未对临边、洞口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

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擅自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

恶劣天气和环境下,不采取可靠防护措施,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等. 三是加强重点企业的标本兼治.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隐患整改不到位、领导带班制度不落实、分包单位管理不善、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等项目和施工企业列入重点整治范围,并加强安全监管、源头管控,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事故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苏建质安〔2017〕601号)要求,对事故责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落实事故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对发生事故的项目整改情况进行 回头看 ,并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倒追查 . 四是加强危大工程落实专项方案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督促参建各方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关于印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等五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要点的通知》(建安办函〔2017〕12号)等安全管理制度,着力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建设单位未保障危大工程的工期和费用,未在办理项目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编制、审核、论证,未按方案实施,施工企业(分公司)负责人未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到场带班检查;

监理单位未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未对施工企业危大工程管控情况进行监督等. 五是抓好重点时段安全管控.抓好施工企业在春季复工、雨季汛期(安全生产月)、夏季高温和冬季消防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保障措施.重点整治下列行为: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作业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等情形而擅自开复工;

雨季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夏季建筑施工各项防暑降温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建筑施工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和保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等. 六是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监管.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标准》要求,抓好工地围档设置、道路硬化、裸土覆盖、车辆冲洗、垃圾清运、物料堆放等扬尘防控的重点环节,落实企业扬尘防治责任.重点整治下列行为:建设单位未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施工单位未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和实施方案,未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

未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处理;

未对裸露堆放土方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

未在施工现场出口处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驶出车辆未进行清洗;

建筑土方、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

建筑物内垃圾未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凌空抛掷;

施工现场焚烧各类废弃物;

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未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

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未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

五、工作步骤 今年以高处坠落防范、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重点部位为全年性整治重点,开复工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巩固、深基坑和建筑起重机械检查、重点企业标本兼治、高支模和脚手架检查、施工消防检查、扬尘防控等各项整治工作要常抓不懈.在各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各监管部门将适时开展检查督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项目和企业,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制订方案.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科,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层层分解落实专项整治目标责任,精心组织,整体联动,务求实效.各企业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指导各项目部搞好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强化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讲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企业或项目,要大张旗鼓地表扬;

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企业或项目,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完善群众举报受理工作机制,做到有报必查,查实必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三)强化管理,突出重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整治工作,细化落实全年整治重点内容,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不仅要盯住 显 性隐患,如洞口临边、攀登(悬空)作业、高处平台等问题,还要查 隐 性隐患,如人员教育、技术交底、制度落实、作业环境、职业健康等问题,有效压降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着力做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巩固提升阶段相关工作,督促企业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经营,对落实难度大、问题和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要切实加强扬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控措施,深化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开展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暗访暗查,对扬尘管控不力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或责令停工,对不履行职责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四)强化监管,严格执法.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要强化联动机制,对发生事故的企业,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1〕847号)要求,严格追究责任;

对隐患整改推动不力、随意降低安全生产条件、不诚信守信的企业,要实施市场准入联动机制,在市场生存空间上给予一定限制;

对非法违法建设项目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查处情况.

(五)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请市政处、安监站在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将本部门专项整治情况和检查汇总表(见附表10),在12月24日前将全年安全生产管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报局质量安全科. 附表:专项整治检查用表1-10 附表1:专项整治―春季复工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基础管理 未建立安全组织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人员扣12分 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人员不到岗的扣8分 未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扣6分 特殊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上岗的,不持有效证件上岗操作的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 未对新进工人进行三级教育,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过于简单、流于形式,教育无记录无签字的扣6分12

2 临时用电 外电线路防护未检查验收扣6分 场内架空线路未检查验收扣6分 总箱、分箱、开关箱未检查验收扣6分 漏电保护器失灵扣5分 生活用电未检查验收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3安全防护设施 未制定年度安全防护方案扣8分 安全带、帽、网未检查验收扣4分 临边、洞口防护设施不规范未检查验收扣4分 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不规范未检查验收扣5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4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垂直度未检查验收扣6分 起重机械附着装置未检查验收扣8分 起重机械安全保险装置不合格的扣6分 起重机械未进行季节性维护保养的扣4分 复工无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5施工机具 施工机具未检查验收扣6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6深基坑 无近期基坑支护变形监测记录扣6分 无近期基坑周边环境沉降观察记录扣6分 基坑积水超标准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 应得 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7 脚手架 落地式脚手架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悬挑式脚手架悬挑梁锚固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装置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连墙件未检查验收扣6分 吊篮脚手架挑梁锚固或配重未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扣6分 吊篮使用前无荷载试验手续投入使用的扣5分 架体间无隔离措施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8模板工程 模板支撑体系搭设不规范扣6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投入使用的扣6分89起重吊装 起重设备未检查验收扣6分 起重设备未进行季节性维护保养未检查验收扣5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10 装饰工程 无消防组织、制度扣8分 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扣5分 未按规定对作业场所进行消防检查验收扣6分 使用未经检查验收的脚手架的扣4分 未进行消防演练扣4分 无消防设备、设施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11 市政工程 封闭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检查验收扣6分 防尘措施不完善扣5分 车辆、行人临时通行安全技术措施不完善,未检查验收扣4分 设备、设施未检查验收扣4分 防中毒措施不完善扣4分 无复工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12 消防安全 未建立消防组织、未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施扣8分 无消防总平面图的扣4分 无消防设施器材布置图的扣4分 无消防管理制度扣5分 消防责任人未落实扣4分 无复工消防检查验收手续扣6分8检查项目合计

100 检查人 检查组长 注:1.每项最多扣减分数不大于该项应得分数.2.总计得分低于60分予以通报. 附表2:专项整治―高处作业检查用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项目总监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1 安全帽、网、带 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符合标准每人(项)扣5分 作业人员未系挂安全带、未按规定系挂安全带、安全带不符合标准每人(条)扣5分 外脚手架架体外侧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网间连接不严扣5-10分 安全网质量不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扣10分 使用密目网代替平网使用的扣10分10

2 临边防护 工作面边沿无临边防护或在临空一侧未设置防护栏杆,未采用密目式安全网或式拦板封闭的每处扣10分 临边防护设施的构造、强度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设施未形成定型化、工具式扣3分10

3 洞口防护 在建工程的竖向洞口未采取封堵措施或封堵措施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25-500mm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盖板承载力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为500-1500mm时,未采用盖板覆盖或防护栏杆等防护措施的每处扣5分 非竖向洞口,短边边长大于或等于1500mm时,在洞口作业侧未设置1.2m的防护栏杆,洞口未采用安全平网封闭的每处扣5分 防护措施、设施不符合要求或不严密,防护设施未形成用定型化、工具式的每处扣3分 电梯井内未按每隔两层且不大于10m设置安全平网扣5分10

4 通道口防护 未搭设防护棚或防护不严、不牢固扣5-10分 防护棚材质不符合规范要求扣5分 防护棚两侧未进行封闭,防护棚宽度小于通道口宽度,防护棚长度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3分 建筑物高度超24m,防护棚顶未采用双层防护扣5分10

5 悬空作业 门窗作业时未设置防坠落措施的每处扣10分 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作业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5分 使用坐板式单人吊具或使用自制吊篮的每处扣10分10 序号 检查项目 扣分标准应得分数 扣减分数 实得分数

6 攀登作业 在坡度大于25°的屋面上作业,未在屋檐边设置不低于1.5m高防护栏杆及未采用安全立网全封闭或在轻质型材屋面作业,未搭设临时走道板的每处扣10分 在轻质型材上行走,安装轻质型材板前,未采用梁下支设安全平网或搭设脚手架等安全防护措施每处扣10分10

7 移动式 操作平台 操作平台未按规定进行设计计算扣10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连接不牢固可靠或立柱底端距离地面超过80mm,扣5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的面积超过10O,高度超过5m,高宽比大于3:1,施工荷载超过1.5kN/O,扣10分 移动式操作平台在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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