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2019-07-16
德州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企业 安全生产管理要素 三项彻查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 和 安全生产强基工程 工作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化工过程控制,通过安全管理要素对标诊断及对作业活动、设备设施、工艺过程、作业场所等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风险评价,确定风险可接受程度,治理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确保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对标诊断 根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对企业安全管理要素进行安全诊断检查,彻底查找问题和隐患.

(一)诊断范围.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化工企业、化学制药企业以及带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不包括加油站).

(二)诊断依据.《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260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氯碱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MT2016―2008)、《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MT2017―2008)、《硫酸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3037―2010)、《溶解乙炔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3039―2010)、《涂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AQ3040―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3035―20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13〕3号)、《关于印发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1〕142号)、《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安监总管三〔2013〕12号)、《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八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六个重要过程指导意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等企业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性文件等.

(三)诊断内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的12个A级要素、58个B级要素(重点内容详见附件1).

二、风险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对企业常规和非常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装置和作业环境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辨识并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的安全接受程度.

(一)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设计规范、行业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和企业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等,对 两重点一重大 生产装置、动火和受限空间等八大危险作业活动、变更(开停车、试生产、外来施工、生产设施拆除报废、长期停产复产)等六个重要过程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详见附件2).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