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07-15
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6年云南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驻滇部队师以上单位,驻滇解放军、武警、公安现役转业(移交)办,各承训单位: 根据《2016年云南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 作实施方案》部署,为确保适应性培训阶段各项教育培训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集中培训有关事项

(一)教学分班及人员限额 1.

在昆明片区设4个培训班,培训对象为符合在昆明市(含郊县,下同)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每班参训学员最多不超过90人(含). 2.在曲靖、红河、大理片区各设1个培训班,按实际报名人数参训.

(二)学员报名 1.在昆明片区参训的学员,按照 组织指令分配 与 个人就近选择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 (1)参训学员于8月6日(星期六)8:00至12:00,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新楼一楼大厅(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向各培训班主任单位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由部队组织书面说明情况,待报名工作结束后,由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各班报名情况统一调整. (2)各培训班主任单位按军队转业干部先来后到的顺序现场接受报名,不得超过限定人数,并于8月8日(星期一)18:00前将《2016年云南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适应性培训报名情况汇总表》(含电子版,按军种分类)报省军转办. (3)省军区转业办、武警云南省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厅现役移交办于8月5日(星期五)前将培训地点、人员限额、报名时间等相关事项通知到每名学员,明确告知不得多点重复报名.否则,将由省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各班报名情况统一调整. 2.在曲靖、红河、大理片区参训的学员,由省军区转业办、武警云南省总队转业办和省公安厅现役移交办通知到每名学员,于8月7日(星期日)16时前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相应培训班报到.各培训班学员报到情况于8月8日(星期一)17时前报省军转办.报名表格上报要求同上.

(二)参训方式 属于昆明主城区计划分配的参训学员以走读形式参训. 属于昆明郊县计划分配的参训学员,以住训的形式统一在城南培训班参训. 属于各州市(昆明市除外)计划分配的参训学员,居住在曲靖市麒麟区、大理州下关市、红河州蒙自市城区的以走读形式参训,其余的以住训的形式按教学分班参训.

(三)照片收集 全省7个培训班主任单位于8月12日(星期五)前将参训学员6张正面免冠彩色标准2寸照片收齐保存.电子版照片按参加安置考试和不参加安置考试分类打包后于8月12日(星期五)12:00前上传省军转办. 照片要求:近6个月内着春秋常服照,单一颜色背景,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平时戴眼镜的应戴眼镜.JPG格式电子文档大小约为 160像素*130像素,照片电子档文件名为 姓名加军人身份证号码 (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之间不留空格.未办理军人身份证的,也需按档案内《军人身份证号码登记表》相关内容填报.)

(五)课程设置(详见附件)

(六)参训纪律 凡符合在云南省安置的2016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必须参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经本人申请、原部队师以上单位干部部门签章、省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免训.免训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考核成绩为零分,须自费参加下一年度军转培训,成绩合格后,方予发放培训合格证.对无故不参加培训或逾期3天不到培训班报到者,地方单位不予接收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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