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2019-07-15
高安镇顺河街外墙风貌改造工程 比选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高安镇顺河街外墙风貌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垫江县高安镇顺河居委.

3、工程概况:本工程包括房屋外墙砖拆除、搓沙、外墙漆、门窗、勾缝等内容.

4、比选内容:招标人所发布的比选文件、已标价清单、比选文件补遗、答疑、澄清中补充的全部工程内容.

5、招标人:垫江县高安镇人民政府.

二、投标人须知

1、本项目实行公开竞争性比选确定承包人.

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须自行现场踏勘.

4、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承包方式,含劳务费、材料、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劳动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计算在本次报价内.比选最高限价:?1019.1元(大写:壹仟零壹拾玖元壹角) (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投标报价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单列,投标人在报价时不得超出最高限价,否则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三、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四、安全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并做好相应的施工安全公告及警戒标识.施工过程中因安全问题产生的一切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五、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建筑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应部门验收.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参与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投标人独立承担本次公开比选活动的所有费用.

七、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袋统一使用牛皮纸信封袋.

2、投标文件中应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报价函、已标价投标清单.

3、所有投标资料应盖章装入投标文件袋,密封完整并在封口处盖章.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作废,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单位未准时参加比选会议或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送达的;

2、未能按文件规定密封的或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3、提交资料不全的;

4、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5、投标报价字迹模糊,涂改数字的,大写不规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自行存入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

户名:垫江县财政局;

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备注写:高安镇顺河街外墙风貌改造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回执单加盖本单位公章带至开标现场,开标时将核验回执单.开标结束后,第一中标人的比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第

二、三名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如中标人不按期签订合同,保证金不退还.

十、定标办法: 报价单位根据项目要求,提供一次性报价.依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采取 一次报价,最低价成交 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 有效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投标人在《已标价投标清单》中须填各分项投标单价,各分项单价之和为投标报价,评审时作为报价评审依据. (2)评标办法: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报价为本项目中标价,报价单位为本项目中标单位.中标候选人的顺序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 (3)最低报价相同的处理办法:在监督下,由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人现场抽签确定.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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