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2019-07-27
- 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矸石场变更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本) 编制单位: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0一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 概述

1 1.

1项目的背景及特点

1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3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4 1.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

7 1.5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8

第二章 总则

9 2.1编制依据

9 2.2评价因子及评价标准

11 2.3评价标准

12 2.4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范围

15 2.5环境功能区划

17 2.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8

第三章 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21 3.1建设项目概况

21 3.2 工程分析

22 3.3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34 3.4 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35 3.5 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矿井介绍

42

第四章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6 4.1环境现状调查方法

46 4.2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47 4.3环境保护目标调查

75 4.4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77 4.5区域污染源调查

98

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9 5.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99 5.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03

第六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14 6.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14 6.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17 6.3环保投资估算

124

第七章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26 7.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26 7.2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126 7.3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128

第八章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29 8.1环境管理

129 8.2环境监测

132 8.3环境保护措施及污染物排放

132

第九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34 9.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34 9.2评价区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35 9.3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

136 9.4环境影响分析

137 9.5公众参与

137 9.6环境保护措施分析

138 9.7环境损益分析

138 9.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38 9.9总结论

138 附件: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附件2:《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先期开采地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

附件3:矸石场占地协议;

附件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5:煤矸石成分分析报告、淋溶分析报告;

附件6: 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附表: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

第一章 概述 1.1项目的背景及特点 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设计生产规模90万t/a,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批采2~9号煤层,目前开采2#、3#、8#煤层,开采深度1810m至929.99m,批准井田面积21.1726km2(先期开采地段8.01km2). 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先期开采地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了专家评审并取得山西省环保厅下发的环评批复,目前正在进行环保竣工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依据《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先期开采地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环评批复内容: 1)本矿开采的2#、3#原煤含硫量较低,无需进行洗选;

8#原煤含硫较高(1.82%),依据山西省环境保护局、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联合下发的晋环发[2006]445号文件《关于加强煤炭开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第5条 含硫大于1.5%煤炭开采项目,原煤不得直接外销,须经洗选后外销 ,故本矿8#原煤全部送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洗煤厂进行洗选,矿方与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签订了原煤洗选协议.山西亚太焦化冶镁有限公司洗煤厂位于交城县王明寨村西北300米处,山西交城经济开发区内,采用重介洗选工艺,年入洗原煤200万吨,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于2008年对该洗煤厂进行了批复. 2)本矿无配套选煤厂.煤矸石主要来源于两部分:一部分为井下掘进矸石,实际产生量为3.0万吨/年;

另外一部分为手选矸石,产生量约0.7万吨/年,煤矸石合计产生量为3.7万吨/年.煤矸石全部作为制砖原料外售,综合利用途径受阻情况下送矸石沟暂存. 3)《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0.9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先期开采地段)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选定的矸石场位于工业场地东北约800m的一条荒沟内,距离最近的山怀村720m.该沟总体呈南―北走向,北高,南低,长约260m,宽约30-80m,深约20-40m,占地面积约5.3ha,矸石场沟底部植被以灌木为主. 经现场踏勘了解,原先选定矸石场一直未投入使用,目前无矸石堆放. 由于原环评批复的矸石场地质条件不理想,施工难度较大、施工资金大,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决定对临时矸石堆场另行选址. 本次新选临时矸石堆场拟选场址位于现有工业场地东侧,紧邻工业场地现有出厂道路,现状为自然荒沟,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1°59′43.28′′、N 37°42′36.62′′,行政区划隶属交城县岭底乡管辖. 本次新选临时矸石堆场拟选场址位于现有工业场地东侧,紧邻工业场地现有出厂道路,现状为自然荒沟,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1°59′43.28′′、N 37°42′36.62′′.拟选荒沟大致呈西北-东南走向,西北高、东南低,矸石场最低点位于沟口处标高约1709m,最高点沟头处标高1767m,沟长约208m,沟道平均宽度约100m,占地面积约1.43hm2,核算最大库容约6.2万m3,最大可堆存矸石量为10.54万t(煤矸石密度取1.7t/m3),矸石场最长服务年限为2.85a.矸石场平均沟底比降约0.01,整个沟道汇水面积0.644km2(其中矸石场周边汇水0.63km2,矸石场自身汇水0.014km2).经现场踏勘了解,拟选矸石场地貌现状主要为黄土覆盖,植被类型以灌草地为主,无林地、耕地分布.结合锦辉煤矿井田地形地质图件,拟选矸石场地质条件较好,暂未发现滑坡、断裂、溶洞等不良地质现象,无基岩出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委托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首先,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滩恋潭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相关设计工作,并提交了《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矸石场变更项目设计说明书》.本次评价工程内容、相应技术参数均依据 设计 进行. 拟建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挡矸墙、沟底防渗、导排管、截排水沟、消力池等设施,以及后期封场的边坡覆土绿化. 1.2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 针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本次环评工作进行中,首先在做好工程分析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在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等部分结合项目工程和运营特点进行了较充分的分析及论述,并就影响分析结果提出切实可行及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3分析判定相关情况 1.3.1 评价类型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据此,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正式委托我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

10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中采用填埋方式处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1.3.2 管理政策分析 根据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各省(区、市)要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规划报环境保护部备案.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要率先完成. 及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

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

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煤矸石产生单位应对既有的煤矸石堆场(库)的安全和环保负责,应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综合利用措施消纳煤矸石、消除矸石山;

对确难以综合利用的,须采取安全环保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置,按照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煤矸石堆场的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治煤矸石自燃对大气及周边环境的污染,鼓励对煤矸石山进行植被绿化. 本项目主要用于处置山西美锦集团锦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在综合利用途径受阻情况下的矸石,统一填埋处置并覆土绿化,矸石场服务年限小于3年(2.85a).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1.3.3 三线一单 分析 三线一单 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限、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落实 三线一单 根本目的在于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具体分析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通过空间管控,将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和自然保护区等法定禁止开发区域,其他对于维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具有重要意义区域,以及环境质量严重超标和跨区域、跨流域影响突出的空间单元,严重影响人口重点集聚区人居安全的区域一并纳入生态空间. 交城县目前尚未发布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划定结果.本次新选临时矸石堆场拟选场址位于现有工业场地东侧,紧邻工业场地现有出厂道路,现状为自然荒沟,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1°59′43.28′′、N 37°42′36.62′′,行政区划隶属交城县岭底乡管辖,厂址周边无上述敏感区域分布,不涉及生态红线区域,符合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收集到的交城县2017年环境空气例行监测数据,结合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各项环境因子均能满足相应标准,且占标率较低,说明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尚有较大剩余. 本项目建成后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无废水外排,不会恶化区域水环境. 3)资源利用上限 ①原辅料消耗:本项目为矸石综合治理项目,原料为煤矸石、黄土,来源广泛;

②能源消耗:主要为作业设备用电,消耗量较小.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周边无生态红线区域分布,不在国家、山西省划定的禁止、限制建设项目名录内,符合相应的产业政策要求;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外排、不产生对周边环境具有较大影响的有毒、有害污染物. 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不违背 三线一单 的控制要求. 1.3.4 选址可行性分析 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第十条 煤矸石临时性堆放场(库)选址、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应当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矸石场污染控制标准》、《煤炭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等相关要求. 根据收集到的煤矸石化学成分分析资料及煤矸石淋溶检测结果,本项目拟填充矸石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其的储存、处置按照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要求进行.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矸石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本项目场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应选在工业区和居民集中区主导风向下风侧.应选在满足承载力要求的地基上,应避开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禁止选在江河、湖泊、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洪泛区,禁止选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应优先选用废弃的采矿坑、塌陷区. 经现场踏勘,本次新选临时矸石堆场拟选场址位于现有工业场地东侧,紧邻工业场地现有出厂道路,现状为自然荒沟,场地中心地理坐标为:E 111°59′43.28′′、N 37°42′36.62′′,行政区划隶属交城县岭底乡管辖,不在交城县城市规划范围内,不位于煤矿采空区内.根据收集到的水文地质资料,拟选矸石场不在断层、断层破碎带、溶洞区以及天然滑坡或泥石流影响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不发育,各沟谷平时基本干涸无水,仅雨季才有洪水沿沟排泄,向西南经青沿沟、鲁沿沟流入西冶川河,西冶川河向南至文水县西社镇汇入文峪河,文峪河总体向南西经文水县北张村、汾阳县北庄村至孝义市东董屯村东注入汾河,且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 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矸石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持证参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等进行了全面调查,根据工程特点和环境特征,进行了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 针对本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因素,环评工作进行中首先在做好工程分析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在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声环境影响分析、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等部分结合项目工程和运营特点进行了较充分的分析及论述,并就影响分析结果提出切实可行及具体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同时,为满足报告书编制的技术要求,准确把握工程环境影响情况,我公司组织参评人员对拟建厂区及周边的地形、地貌、土壤、植被、农业生产和评价范围内的敏感目标(以村庄内居民点为主)进行了调查,积极收集了本区已有的环境现状等信息资料.在此基础上,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及导则要求编制完成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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