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7-15
东营市市直机关人民武装部文件 东直武[2012]1号 关于做好2012年度兵役登记工作的 通知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上级武装部门要求,市直机关2012年的兵役登记工作从6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市直机关兵役登记工作以《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征集各级各类学校应届毕业生工作暂行规定》、《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和《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等有关条款为依据,深入贯彻上级指示精神,本着全面、细致、严格的态度,依法做好今年的兵役登记工作,为今冬市直机关的征兵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登记范围 常住户口在市直机关、事业、国有或集体企业的干部职工或父母至少一方在市直机关、事业、国有或集体企业工作,至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同时,对往年已登记的年满19周岁和20周岁的应征男性公民进行复核,掌握数量分布和变化情况.

三、登记方法

1、按照党管武装的原则,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兵役登记工作由本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

2、市直各部门、单位在本单位设立兵役登记站,受理兵役登记.登记范围内的适龄青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到本部门单位的兵役登记站办理兵役登记.外出务工、经商的可由父母持上述证件到本单位兵役登记站代为登记.今年报名参军的适龄青年(冬季征兵征集对象的年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1岁.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3岁,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放宽到24岁),要在《兵役登记表》右上角用铅笔注明 报名参军 字样.

3、东营技术学院、市一中、市二中、市体校因兵源比较集中,可按班级设立兵役登记站,登记在校学生中符合登记范围的适龄青年,由学校负责汇总后上报.

4、市直部门、单位今年征集新兵,继续实行预征对象制度.今年报名参军的适龄青年要由本人或其父母持应征青年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100*133像素、JPG格式)和单位介绍信(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国有或集体企业须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到市直机关人民武装部进行目测体检和政治条件初审.市直机关人民武装部将从合格人员中确定预征对象,录入全国统一的 征兵工作管理系统 .没有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在今年征兵时一律不予考虑.

四、几点要求

1、兵役登记是进行国防动员和征集新兵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兵役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做好兵役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登记范围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重登.要重点抓好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网上预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口在本地)的登记.

2、市直各部门、单位要设立兵役登记站,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兵役登记,并对报名参军的适龄青年资格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登记时填写《兵役登记表》(表格均为A4纸格式)各一式两份.登记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各单位请务于6月30日前将登记资料汇总报市直机关人民武装部.(地址:市委市政府综合办公大楼1301房间,联系

电话:

8381153、13706479759,联系人:金琳诗).

3、本通知要传达到单位(包括下属企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因通知精神传达不到位忽视兵役登记而受到处罚,或因未参加兵役登记,不能被确定为预征对象而影响本单位职工、职工子女报名参军的,由各单位负责.请各单位本着为国防建设负责,为本单位干部职工及职工子女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兵役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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