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9-07-15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桂审改办发〔2018〕6号 自治区审改办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行政许可 事项具体实施层级和部门的通知 各市审改办,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海洋和渔业厅、工商局: 针对各地反映涉及上级委托、授权、指定或确定由其他机构实施审批的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具体审批层级和部门不够明确,不便于市县实施的情况,我办组织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作了梳理,形成了附后三份清单,供各市审改办组织市本级及所属县(区、市)实施时参考.

实施过程中,市县审批部门要加强与对应的上级部门的沟通,自治区主管部门要加强本系统内的业务指导,共同做好实施事项的审批工作. 附件:1. 部分委托、授权、指定、确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 项的具体审批层级及实施依据(共21项) 2. 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受理机构名单(共90个) 3. 我区风景名胜区名单(共33个) 4.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托(承接)农业植物省间调运检疫签证行政许可单位名单(共98个)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华梅,0771―2805862) 附件1 部分委托、授权、指定、确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具体审批层级及实施依据 (共2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审批层级和部门 具体审批层级和 部门名单 委托授权指定确定 各层级审批部门 的依据

1 D02013 教师资格认定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经国务院、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的高等学校 自治区教育厅、14个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111个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我区无受国务院、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委托实施此事项的高等学校)

2 D06048 普通护照签发 公安部委托的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受理:南宁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等90个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详见附件2);

签发:14个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关于进一步确定普通护照、出入境通行证受理、审批签发机构的通知》(公境〔2007〕2719号)

3 D06052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

自治区、设区市、县级公安机关 受理:自治区公安厅、14个设区市公安机关、111个县级公安机关 签发: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14个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治区公安厅南宁口岸签证处,自治区公安厅桂林口岸签证处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661号) 《关于设立自治区公安厅南宁机场口岸签证处的批复》(桂编〔2012〕65号) 《关于设立自治区公安厅桂林机场口岸签证处的批复》(桂编〔2014〕45号)

4 D06053 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审批 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14个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公境〔2013〕2000号)

5 D06054 外国人停留证件签发 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14个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外国人签证证件签发工作规范》(公境〔2013〕20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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